一、有家暴的婚姻还能继续下去吗
离婚乃夫妻二人间享有的法定权益及自主选择权之一,原则上仅家暴发生次数达一次便应准许其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在家暴问题上,法律有着明确而严谨的定义与界限。
只要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遵循相关司法解释,皆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离婚。
家庭暴力作为一种常在家庭环境中出现的社会普遍问题,主要表现为男性对女性的各种形式暴力行为如殴打、侮辱等形式。
家暴不仅严重破坏了家庭成员间的和睦关系,而且严重损害了夫妇之间的深厚情感。
情节较轻者可能逐渐导致情感疏离,严重时甚至可能引发离婚问题,进而触犯刑法,甚至面临刑事指控和定罪风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有家暴的婚姻能继续吗
有家暴的婚姻不建议继续。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有家暴的婚姻还能继续下去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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