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破产重组违约金一般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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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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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面对开发商破产重整,消费者可选择赔偿金或房屋交付。如最终破产,通常以赔偿金偿还。根据《企业破产法》,管理人需制定破产财产变卖计划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变卖破产财产。不得拍卖或限制转让的财产按国家规定处理。
开发商破产重组违约金一般多少钱

一、开发商破产重组违约金一般多少钱

在面对开发商破产重整申报债权的情况下,消费者所面临的选择是得到赔偿金还是获得房屋交付。

然而,如果最后的结果是宣告债务人破产,那么通常情况下会以支付赔偿金的形式来偿还债务

根据中国国内法律法规企业破产法》的相关条款,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指出,管理人须及时制定破产财产变卖计划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依据债权人会议所通过或经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即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应适时地对破产财产进行变卖销售。

同时,第一百一十二条也规定了,破产财产的变卖销售应主要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但若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则可另行考虑。

对于破产企业而言,其所有财产均可进行全额或部分的变卖销售。

在企业变卖销售过程中,无形资产及其他财产亦可单独进行变卖销售。

至于那些按国家规定不得进行拍卖或受到限制转让的财产,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

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

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二、开发商退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需要看具体情况。

1、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

购房者应通过信件方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如果因开发商的责任导致退房,开发商应承担退房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15个工作日内办好退款手续。

购房者提出退房后,开发商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房款,并终止合同。

3、超过15日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破产重组违约金一般多少钱”,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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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破产重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法律的监督下,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的让步。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为。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不能向破产企业催逼债务。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暂停支付债务本钱,只支付利息,削减无担保的债权。 通常,债权人们不得不同意经理们的重组方案。因为,一旦立刻让企业破产,实施财产清算,企业的财产可能所剩无几,而经过重组以后,企业有可能度过萧条期,产生出丰厚的利润。面对这两种选择,债权人很难不让步。 破产重组,最广义的涵义包括企业倒闭和清算。清算是公司依法被宣布完全,资产全部变卖,进行偿债。因而会产生一种企业淘汰方式的资产重组。 破产不只是企业倒闭、清算,而且包括依法重组和调整。狭义的破产重组使企业依法进行财务整顿后存活下来。调整是在法庭之外,由债权人以债务人进行的和解存活。可见,重组和调整均是资不抵债而需要破产的企业,经过财务整顿,实现资本结构重组,以及经过领导班子的调整,生产、经营计划的转变,而获得重生。这种破产重组与调整作用是: 一是有利于债权人避免在破产清算中因资不抵债而受损; 二是有利于职工防止企业解散引起的大量失业及其带来的社会震荡; 三是有利于企业避免因破产而信誉受损。尽管如此,破产的清算形式仍是破产的主要形式,它促进了资产的流动、再配置和再组合,起着结构调整和扶优汰劣的作用。在西方发达的国家,破产是市场经济中一种正常现象,每年破产倒闭的企业动辄数十万家。但是,在中国市场经济不发达,破产机制不完善,破产立法不健全的进行条件下,企业破产的难度相当大,甚至比企业兼并实施难度还要大的多。正因为如此,国家政策鼓励“多兼并,少破产。” 破产整顿制度有以下特征: 1、 破产整顿是以避免债务人破产为目的的预防措施。它是在债务企业已经出现破产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已经申请宣告破产,人民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情况下,适用的拯救企业的法律手段。 2、 破产整顿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进行。破产对整顿制度的适用条件,整顿的申请人,申请期限,整顿程序开始的条件,以及对整顿的监督、整顿的期限、整顿的终结鬲、终结方式、后果等各个阶段或各方面的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违反这些程序,整顿就不能开始或正常的进行。破产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两年期满,无论整顿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整顿即告终结。 3、 破产整顿以和解成立并生效为前提并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主持。被申请整顿的企业应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的认可。如和解不成立或者不被人民认可,则整顿不能开始。如果在整顿期间出现违反或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则应予终结;根据现行破产法规规定和现行体制,部分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仍然是企业整顿的申请权人和主持人,企业的整顿活动由其直接领导和组织实施。 4、 破产整顿必须在人民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进行。为了保证整顿在符合程序,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条件下运行,破产立法把整个整顿过程置于人民和债权人会议的双重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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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与破产重组有什么区别
破产重整与破产重整有区别。它们在目的、司法保护程度、费用和程序措施上有所不同。公司重组是没有法律限制的,相对自由,公司股东协商确定重组方案,重组由法院主导,程序明确,如果公司重组完成后,将组建新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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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组与破产重整是一样的吗?
破产重组与破产重整不是一样的。我国的破产重组以及我国的破产重整都是通过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引入战略第三方,公司企业整体转让,易主经营等措施,挽救困境中的企业,以使企业获得新生,避免公司破产带来的消极后果,此时都是维护公司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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