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项目延期交房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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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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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 与开发商展开深入协商。在这个环节里,业主们可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自身权益,与开发商开展相应的谈判活动。在此过程中需关注和确保我们维权行为的合法性,切勿过于冲动,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干扰公众秩序的举措。2. 向法院提起诉讼。
太原项目延期交房怎么办

一、太原项目延期交房怎么办

对于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产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策略包括:1. 与开发商展开深入协商。

在这个环节里,业主们可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自身权益,与开发商开展相应的谈判活动。

在此过程中需关注和确保我们维权行为的合法性,切勿过于冲动,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干扰公众秩序的举措。

2. 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与开发商的协商无果而终,那么业主们便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求得开发商对其所遭受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

在这个环节中,业主们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以及相关的发票作为证据支持。

此外,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将逾期交房的原因区分为正常延期交付和非正常延期交付两种情况。

1. 正常延期交付。

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是因为施工进度的延迟,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手续的滞后,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推迟等因素所导致的房产未能如期交付。

这种情况下,业主们应给予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限,待相关事宜得到妥善处理之后,便可顺利地接收房产。

2. 非正常延期交付。

非正常延期交付则主要源于开发商经济实力不足,相关政府手续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且无法办理,从而使得开发商无法或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房产的交付工作。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延期交房的,业主的救济有:

一、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广大业主可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起诉开发商要求其尽快交房,并按照业主的实际损失赔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二、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资金链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交房遥遥无期,业主可以选择依法或依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利息+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太原项目延期交房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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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家太原133工程项目有哪些呢?能否提供详细信息?
[律师回复]   133工程和小产权房不是内行一般不好区分133工程和小产权房不是内行一般不好区分,现在太原好多小产权房都是以133工程住房对外销售,原因在于133工程和小产权的共同点开发主体都是村委会,我们如何区分小产权和133工程呢不少网友对此提出质疑,我们通过查阅太原有关于城中村改造的相关规定,总结出一些实用信息,以供大家参考。   1、什么是133工程  简单的来说,就是太原城中村改造项目,133工程的概念是由太原在2004年发布的《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政发〔2004〕29号)首先提出来的,在人均土地用地指标一文栏中规定:“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在有剩余土地的前提下,按每人133平方米控制,包括居住、公共设施、预留生产发展用地、道路交通、绿化等用地”.并在2005年《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补充意见》中的人均土地用地指标相关内容调整为“人均133平方米建设用地,应包括其安置村民住宅用地、小区级公建用地、道路用地(道路红线30米以下)、小区级及以下配套公共绿地、预留的生产发展用地。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益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公共绿地、城市道路(道路红线30米及以上)及两侧绿化用地不计入人均133平方米建设用地中。除此之外,城中村改造非农户房屋拆迁改造人均安置用地为30-50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配套公建、道路、绿地、为实施改造的资金筹措开发用地。”   2、关于133工程开发实体的问题  133工程的开发实体是当地村(居)民委员会   3、关于133工程土地性质的回答  133工程土地性质的首先是国有土地,区别于小产权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政府通过村改居工程先把农村集体土地回收变成国有土地,133工程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土地出让金按评估地价的45%收取,同时城中村改造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这一点是小产权和133工程最重要的区别点.  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8)年19号)第三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二十九条   4、关于133工程住房销售问题  新建住宅必须优先保证本村村民安置,否则不得向社会销售;对改造中所涉及的城市规划道路、绿化等公共用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安置也要优先给予保证。  在城中村改造中建新不拆旧、新建住宅只向社会销售不安置本村村民的,有关部门停止为其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不得再享受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  133工程的商品房出售前,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8)年19号)第十九条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补充意见》第四条   5、购买133工程是否需要查验收五证  这个答案是肯定的,133作为商品房出售,同样必须办理五证,土地证、两规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与商品房不同的时:“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须向市城改办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提醒:凡不能提供五证的,可能不是133工程。  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8)年19号)  第十八条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前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九条: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商品房出售前,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6、购买133工程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  这个是可以的,根据(并政发(2008)年19号)第十九条规定,城中村改造项目竣工后,建设主体可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前提必须具体交房前的五证和交房后的五书二表,方可办理。   7、关于133工程工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  实行货币补偿的,在合法宅基地上的建筑为二层及二层以下的,按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其货币补偿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市场评估价的120%。  实行房屋安置的,在合法宅基地上的建筑为二层及二层以下的,面积计算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按拆一还一标准补偿,但补偿面积最高不得超过原面积的120%;二是按被拆迁人合法宅基地面积的160%计算,被拆迁人房屋面积不足合法宅基地面积的160%的,被拆迁人应向拆迁人补交不足部分面积的拆迁时的重置价。  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发〔2007〕9号文件发布前,在合法宅基地上的建筑为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三层按2007年建安成本价的90%给予货币补偿,四层、五层逐层递减,五层(不含五层)以上不予补偿;并政发〔2007〕9号文件发布后,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不予补偿。   8、太原重点改造城中村名单  尖草坪区(23个)  西流、大东流、小东流、新村、赵庄、西留庄、西村、下兰、南固碾、北固碾、东张、赵道峪、新城、新店、光社、圪垛、南寨、上兰、土堂、呼延、大留、三给、摄乐  杏花岭区(16个)  中涧河、柏杨树、七府坟、东涧河、南、丈子头、享堂、伞儿树、耙儿沟、剪子湾、道场沟、小枣沟、敦化坊、杨家峪、淖马、长江  万柏林区(22个)  前北屯、移村、瓦窑、大王、后王、小井峪、大井峪、下元、沙沟、闫家沟、神堂沟、流、南社、彭村、后北屯、南寒、北寒、东社、小王、新庄、南上庄、南屯  迎泽区(10个)  郝庄、郝家沟、双塔、王家峰、东太堡、枣园、店坡、马庄、新沟、水峪  晋源区(28个)  南城角、北瓦窑、梁家寨、庞家寨、五府营、南瓦窑、鹅归店、周家庄新村、南大寺、北大寺、长巷、小站、晋祠、金胜、北阜、董茹、武家庄、南阜、城北、西寨、木厂头、贾家庄、古寨、义井、南堰、北堰、吴家堡、棘针  小店区:(38个)  亲贤、杨家堡、大马、坞城、北张、王村、狄村、寇庄、许西、许东、西峰、龙堡、南坪头、黑驼、老峰、岗头、道把、大吴、西吴、北营、郑村、庄儿上、小吴、北畔、窑子上、黄陵、东峰、红寺、嘉节、范家堡、李家庄、巩家堡、大村、小店、横河、西贾、西攒、薛店  高新区:(2个)  殷家堡、小马  经济区:(7个)  南畔、南黑窑、城西、下庄、圪塔营、化章堡、杨庄  总结一点就是:小产权和133工程区别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建设土地性质和五证问题。能提供五证的就是133工程。开发商只提供批文不提供五证的就值购房者深思了。  提醒以上村委社区开发的房子不一定有产权,购买时请注意查询商品房五证。
我叔叔负责一个工程项目,还签订工程合同了,工期说好三个月会完成的,但是延期一个月还是没有结束,还产生不少违约金了,工程项目合同违约金约定如何呢?
[律师回复]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
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二、工程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6、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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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延期交房如何赔付
关于延迟交付房产所应承担的赔付责任,需依据具体情形予以确定:(1)若开发商延误交付房屋时,则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示补偿。(2)若买卖双方并未就此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则可参照在该房屋未能按期交付使用期间内,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来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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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请问大家太原133工程具体有哪些项目?能否给提供详细的资料?
[律师回复]   133工程和小产权房不是内行一般不好区分133工程和小产权房不是内行一般不好区分,现在太原好多小产权房都是以133工程住房对外销售,原因在于133工程和小产权的共同点开发主体都是村委会,我们如何区分小产权和133工程呢不少网友对此提出质疑,我们通过查阅太原有关于城中村改造的相关规定,总结出一些实用信息,以供大家参考。   1、什么是133工程  简单的来说,就是太原城中村改造项目,133工程的概念是由太原在2004年发布的《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政发〔2004〕29号)首先提出来的,在人均土地用地指标一文栏中规定:“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在有剩余土地的前提下,按每人133平方米控制,包括居住、公共设施、预留生产发展用地、道路交通、绿化等用地”.并在2005年《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补充意见》中的人均土地用地指标相关内容调整为“人均133平方米建设用地,应包括其安置村民住宅用地、小区级公建用地、道路用地(道路红线30米以下)、小区级及以下配套公共绿地、预留的生产发展用地。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益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公共绿地、城市道路(道路红线30米及以上)及两侧绿化用地不计入人均133平方米建设用地中。除此之外,城中村改造非农户房屋拆迁改造人均安置用地为30-50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配套公建、道路、绿地、为实施改造的资金筹措开发用地。”   2、关于133工程开发实体的问题  133工程的开发实体是当地村(居)民委员会   3、关于133工程土地性质的回答  133工程土地性质的首先是国有土地,区别于小产权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政府通过村改居工程先把农村集体土地回收变成国有土地,133工程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土地出让金按评估地价的45%收取,同时城中村改造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这一点是小产权和133工程最重要的区别点.  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8)年19号)第三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二十九条   4、关于133工程住房销售问题  新建住宅必须优先保证本村村民安置,否则不得向社会销售;对改造中所涉及的城市规划道路、绿化等公共用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安置也要优先给予保证。  在城中村改造中建新不拆旧、新建住宅只向社会销售不安置本村村民的,有关部门停止为其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不得再享受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  133工程的商品房出售前,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8)年19号)第十九条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补充意见》第四条   5、购买133工程是否需要查验收五证  这个答案是肯定的,133作为商品房出售,同样必须办理五证,土地证、两规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与商品房不同的时:“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须向市城改办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提醒:凡不能提供五证的,可能不是133工程。  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8)年19号)  第十八条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前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九条: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商品房出售前,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6、购买133工程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  这个是可以的,根据(并政发(2008)年19号)第十九条规定,城中村改造项目竣工后,建设主体可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前提必须具体交房前的五证和交房后的五书二表,方可办理。   7、关于133工程工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  实行货币补偿的,在合法宅基地上的建筑为二层及二层以下的,按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其货币补偿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市场评估价的120%。  实行房屋安置的,在合法宅基地上的建筑为二层及二层以下的,面积计算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按拆一还一标准补偿,但补偿面积最高不得超过原面积的120%;二是按被拆迁人合法宅基地面积的160%计算,被拆迁人房屋面积不足合法宅基地面积的160%的,被拆迁人应向拆迁人补交不足部分面积的拆迁时的重置价。  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发〔2007〕9号文件发布前,在合法宅基地上的建筑为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三层按2007年建安成本价的90%给予货币补偿,四层、五层逐层递减,五层(不含五层)以上不予补偿;并政发〔2007〕9号文件发布后,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不予补偿。   8、太原重点改造城中村名单  尖草坪区(23个)  西流、大东流、小东流、新村、赵庄、西留庄、西村、下兰、南固碾、北固碾、东张、赵道峪、新城、新店、光社、圪垛、南寨、上兰、土堂、呼延、大留、三给、摄乐  杏花岭区(16个)  中涧河、柏杨树、七府坟、东涧河、南、丈子头、享堂、伞儿树、耙儿沟、剪子湾、道场沟、小枣沟、敦化坊、杨家峪、淖马、长江  万柏林区(22个)  前北屯、移村、瓦窑、大王、后王、小井峪、大井峪、下元、沙沟、闫家沟、神堂沟、流、南社、彭村、后北屯、南寒、北寒、东社、小王、新庄、南上庄、南屯  迎泽区(10个)  郝庄、郝家沟、双塔、王家峰、东太堡、枣园、店坡、马庄、新沟、水峪  晋源区(28个)  南城角、北瓦窑、梁家寨、庞家寨、五府营、南瓦窑、鹅归店、周家庄新村、南大寺、北大寺、长巷、小站、晋祠、金胜、北阜、董茹、武家庄、南阜、城北、西寨、木厂头、贾家庄、古寨、义井、南堰、北堰、吴家堡、棘针  小店区:(38个)  亲贤、杨家堡、大马、坞城、北张、王村、狄村、寇庄、许西、许东、西峰、龙堡、南坪头、黑驼、老峰、岗头、道把、大吴、西吴、北营、郑村、庄儿上、小吴、北畔、窑子上、黄陵、东峰、红寺、嘉节、范家堡、李家庄、巩家堡、大村、小店、横河、西贾、西攒、薛店  高新区:(2个)  殷家堡、小马  经济区:(7个)  南畔、南黑窑、城西、下庄、圪塔营、化章堡、杨庄  总结一点就是:小产权和133工程区别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建设土地性质和五证问题。能提供五证的就是133工程。开发商只提供批文不提供五证的就值购房者深思了。  提醒以上村委社区开发的房子不一定有产权,购买时请注意查询商品房五证。
找项目部,也处理不了,老板一直拖延
[律师回复] 对于您提出的“项目部拖欠工资怎么办”的问题,这里提供以下建议,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电话可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一些地区没有开通可以通过114查询,有些地区需要通过固定电话拨打)。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电话在本空间的“阳光推荐”可以查到。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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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延期交房如何应对
逾期交付房产诉讼需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明文件、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项凭证、抵押贷款合同、房屋交付时间证明、损失证据,以及房产证或产权变动登记查询单等权属证明文件。这些材料是提起诉讼的必要依据,需妥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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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延期交房项目怎么办
关于延期交房事宜的处理措施如下:(1)合同签署双方可本着互相尊重、平等互利原则,进行友好协商以解决问题;(2)对于无法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妥善解决的情况下,被违约方有权依据签订的购房合约以及相关服务收费证明材料,直接向法律机构提起诉讼,追讨自身损失并寻求法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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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之前因项目调动,我同意借调到其他项目工作,但项目期满后还是会回原来的公司,现在公司不承认借调的事情了,我就想回公司去,但是现在公司却说已经没有我的岗位了,需要把我调到其他岗位去。 我看了我的合同中有这一条,双方约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工作岗位,并坚决服从甲方安排: 1、因甲方经营调整或管理需要,决定调整乙方岗位;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综合能力和绩效考核结果,决定调整乙方岗位; 3、乙方因长期治疗期等原因导致原岗位被其他人取代时; 4、因其他岗位需求,确实需要调整岗位的。 我现在辞职的话能拿到赔偿吗?
[律师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项目公司与项目部,由合作双方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并按股权额分配利润。在以项目融资方式筹措项目资金时,公司作为借款人,将合资企业的资产作为贷款的物权担保,以企业的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主要资金来源。项目发起人除了向贷款人做出有限担保外,不承担为项目公司偿还债务。项目公司的职责是负责与政府机构签订特许协议;负责与承包商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接受保证金,同时接受分包商或供应商保证金的转让,与经营者签订经营协议;负责同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协议,与出口信用贷款人签订买方信贷协议,商业银行提供出口信用贷款担保,并接受项目担保;负责向担保信托方转让收入,例如,销售合同收入,道路、桥梁、隧道的过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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