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若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如期交付房屋,首先我们需要查阅购房协议中是否对此类事件有所规定。
若协议中有明确条款对此作出规定,便应严格遵循该规定;如若协议中并无相关内容,则可考虑与对方进行详尽的协商沟通,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无法就此达成共识,消费者可予申请调解;在以上手段均告无效的情况下,消费者亦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敦促对方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同时对因此而给消费者带来的经济损失予以合理赔偿。
对于延期交付超过三个月的情况,消费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怎么办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可以发出书面的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在催告达到三个月以上时,业主可以行使解除权,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
赔偿过高,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赔偿过低,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成都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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