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买的车被人挂了保险赔不
若您的新车不慎遭受他人的剐蹭,此时,您有权要求肇事方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对此次损害进行赔偿。若赔偿金额仍未能填补您的损失,那么双方将依据事故责任的主次,依照相应比例进行赔偿。倘若您已经为爱车投保了商业保险,那么该部分损失也可由商业保险来承担理赔工作。当您的车不幸遭遇他人汽车的擦碰损伤,并且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对方需要支付给您的赔偿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于维修受损车辆所需的全部费用;
2、由于车辆损毁或无法修复而导致的,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受损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其无法继续从事相应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新买的车被追尾是否有折旧费赔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中并没有“车辆折旧费”这一赔偿项目。
司法实践中,3月14日最高法院关于折旧费是否赔偿问题做了答复,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原则上不予支持,但少数极端特殊情况下适当赔偿。
新车被追尾,应当赔偿车辆维修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如果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应当赔偿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新买的车被人挂了保险赔不”,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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