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赔不赔腰部拉伤
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后,通常情况下对于扭伤腰部这一事项是享有相关的报销待遇的。因为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是针对来自外界因素引发的、突然发生的、并不受本人主观意愿影响且并非由疾病引起的保险事故。很显然,扭伤腰部这项状况正好符合上述特征,因此如果您成功购置了意外伤害保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完全可以申请报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保险赔不赔对方的营运损失
根据相关规定,营运损失并不应包含于交强险的赔偿范畴之内。因为交强险的赔偿保险责任仅限于直接财产损失,而对于间接性财产损失则不承担赔付义务。
然而,营运损失是指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肇事车辆无法正常运营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其本质上属于间接性的财产损失,因此依法不应当纳入到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赔不赔腰部拉伤”,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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