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起诉公司不买保险
涉及到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一问题,我们需明确理解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受理权限。确认由人力资源机构对双方是否存在劳务雇佣关系进行裁决是必要的前提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几种重要的证明材料来证实双方确实存在雇佣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纪录(即员工工资发放名册)以及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直接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所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录过程中的相关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与该事件有关的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怎样起诉离婚需要交多少钱
1、准备好离婚起诉书,到管辖所在的法院立法庭提交材料,开始诉讼的流程;
2、法院受理后,根据相关的证据,做出审理,审理通常包含审理前准备、调解、开庭审理共三个阶段;
3、法院做出判决。人民法院宣判需要公开进行,如果是当庭宣判的,需要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刻发出判决书。
4、法院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如需请律师则视律师的具体收费情况而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样起诉公司不买保险”,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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