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保险什么不赔
1.若投保人士在驾驶过程中意外撞击了其自身家庭成员,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2.若被保车辆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年度检验或未能顺利通过该项检验,由此引发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亦不会承担相应责任。
3.若被保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会予以赔偿。
4.对于新购车辆尚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取得临时号牌或临时号牌已过有效期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也将不予理赔。
5.如果被保险人自愿放弃对第三方责任人的追索权利,那么保险公司也将对此类事件不予赔偿。
6.若被保险人在驾驶证遗失、损坏或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辆而引发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会负责赔偿。
7.若被保险车辆在收费停车场内遭受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8.如事故发生后超过48小时仍未通知保险公司,则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相关损失。
9.对于车辆新增设备因交通事故受损的情况,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10.若保险费用尚未全额支付完毕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车祸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多少
出车祸保险公司按照下列标准赔偿:
1.医疗费按治疗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护理费。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祸保险什么不赔”,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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