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溺水死亡意外保险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若您在遭遇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对相应的误工费用以及交通费用不予理赔,首先,您应该尝试与保险公司展开积极的沟通协商,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尽力达成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若经过充分的探讨与交涉后,保险公司仍然未给予相关的赔偿,此时您还有两个途径可供选择。
第一,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提出申请,以期借助该机构的力量,解决您所面临的误工费用问题。
其次,您亦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其应尽的赔偿义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第十五条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二、溺水死亡一同去的人有责任吗
他人溺水死亡的,一同去的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他人溺水死亡的具体原由是一同去的人的危险做法造成的,比如打斗、嬉戏、恶作剧等,则一同去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溺水死亡意外保险不赔交通费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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