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宅基地纠纷如何取证
针对宅基地纠纷的取证工作,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来完成:
第一种是委托精通法律事务的执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援助与支持;
其次,亦可选择授权相关专业组织负责具体的调查取证事宜。
在此过程中,作为拆迁户的您应当关注并掌握有关公告以及通知类文件,以便能够顺利提供所需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及土地使用证等关键性证据材料。
此外,还应尽可能地收集拆迁现场的录音、录像以及其他视频资料,以确保所获取的证据具有充分的说服力和可信度。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二、老宅基地上建房属于违建吗
老宅基地上建房是否属于违建分下列情况:
1.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
2.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老宅基地纠纷如何取证”,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