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庭有权利进行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
调解乃是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时所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这一环节具有着以下的三种可能的结果:
首先,如果经过调解之后,原、被告双方能够重归于好,原告选择撤回起诉,那么该诉讼就将告一段落并予以结束;
其次,倘若原、被告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并且这一协议也得到了人民法院的认定与认可,那么人民法院将会按照这一协议来制定离婚调解书,而当这一份调解书被送达到各方当事人手中之后,它便会立刻产生法律效力,从而使得原本存在的婚姻关系自此宣告解除;
最后,若经过调解之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人民法院应当立即启动下一步的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二、离婚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离婚可以分割的财产如下:
1.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出于自愿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
2.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即工资、资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可以法院调解离婚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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