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非法占有乃指行径人在实行违法行为之际,从客观角度层面上看,该行为实际上对财富产生了非法控制状态;
同时,行径人在主观层面上又意图通过实施危害行为来达成对财富的实质性非法控制目的。
然而,这并不代表行为人需要实现对财富的永久控制。
至于“目的”,则是指动机所趋向的最终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倘若有人将他人遗失之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拒绝归还,那么便构成了侵占罪。
在此种情况下,只要侵占金额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便可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什么是以租代征
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
解决征地纠纷的方法有: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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