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贷款类的居间合同不想贷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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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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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出借人与借款人可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借款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要求,如分期偿还本金或请求免息等,但需出借人同意。尽管借款人有提出要求的权利,但决策权在出借人手中。若出借人同意,则双方和解;若不同意,则由法律机构裁决。
签了贷款类的居间合同不想贷了怎么办

一、签了贷款类的居间合同不想贷了怎么办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存在着协商解决的可能性。

在协商的过程当中,作为借款人,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出借方提出各项合理要求,只要出借方能够表示赞同,您的请求便可得到满足。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您可以选择在还款期限内分多次偿还债务,每次还款只需支付相等数额的本金;

或者您可以恳求出借方放弃收取利息的权利,从而仅需支付等额的借款本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您有权利提出这些要求,但是最终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出借方手中。

如果出借方对您的请求表示认可,那么双方将达成和解协议;

反之,若出借方无法接受您的请求,则无法达成和解协议,届时将由相关法律机构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签了贷款合同,要我交保证金才能放款,不贷了是否要负责任

1、“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2、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签了贷款类的居间合同不想贷了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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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或物业开具居住证明(须敲章),水、电、煤气发票等。
双方签订的书面夫妻分居协议。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人证,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1、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不管分居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2、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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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证明包含哪些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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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证明包括哪些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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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分居证明包含什么种类问题解答如下,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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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下来了不想买车了贷款咋办?
一般来说如果车贷批下来而又突然不想买车的话,这笔贷款是可以去取消掉的;但如果购车合同或者贷款合同有相关规定的话是要支付违约金的,如果车贷款时间很长的话,还要给贷款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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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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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分居证明包括什么种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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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不想还了怎么办
网贷不能不还,网贷不还会产生许多后果,欠网贷不还的可能会被机构起诉,会导致法院将自己拉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连日常生活消费、出行都受到影响;且法院可能会将客户名下资产进行冻结并抵押拍卖,用来偿还欠款。想进一步了解网贷不想还了怎么办可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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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的分类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居间合同的分类是怎么的问题解答如下, 居间合同的分类是怎样的
根据《合同法》424条规定的居间合同定义,居间行为是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两种形式存在的。所谓报告居间,是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寻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从而为合同的订立创造机会;所谓媒介居间,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即居间人作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促使双方订立合同。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除了上述两种形式外,还有一种是报告与媒介居间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可统称为媒介居间。报告是媒介的必要前提,媒介是报告的承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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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类居住证可以入户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积分落户类的夫妻投靠:  
1,各个城市的准入政策,及居住证积分条件都有差异;  
2,当事人应以居住城市的具体政策为准,可咨询居住地的派出所户籍科,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以上海为例,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2015年上海最新的政策,投靠类一般为10年可以办理上海户籍;  
(二)以结婚证为主,在申办的时候需要有居住证:  
1,夫妻投靠10年调沪办理程序: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2,所需证明材料:  0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0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0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3,办理程序:  0
1,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0
2,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夫妻分居的主要类型有哪些,分居的情况有
[律师回复]
一、夫妻有哪几种分居情况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目前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二、哪些情形属于夫妻分居
1、分床不分房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一方提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一般不予采信。
2、夫妻异地居住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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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目前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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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投靠类的夫妻能够落户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积分落户类的夫妻投靠:  
1,各个城市的准入政策,及居住证积分条件都有差异;  
2,当事人应以居住城市的具体政策为准,可咨询居住地的派出所户籍科,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以上海为例,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2015年上海最新的政策,投靠类一般为10年可以办理上海户籍;  
(二)以结婚证为主,在申办的时候需要有居住证:  
1,夫妻投靠10年调沪办理程序: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2,所需证明材料:  0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0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0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3,办理程序:  0
1,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0
2,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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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了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卖方不想卖房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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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朋友在大学里认识了一个女朋友,然后居住在外面国同居生活,请问下同居的分类是怎么样的啊?
[律师回复] 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同居关系处理原则不尽相同,同居的分类大致是:
第一种单纯同居关系,指同居关系双方均为未婚男女,婚姻法对此种同居关系不鼓励,但未明文禁止。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抉择生活的权利,对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和解除,不予干涉也不支持,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除,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种构成事实婚姻的同居关系,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事实婚姻等同合法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一般要经诉讼程序。
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不认定为事实婚姻。若需解除,按同居关系处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仅就解除同居关系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种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按同居关系处理,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若需解除,可自行解除,也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法院应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第四种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构成重婚罪,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因重婚而形成的非法婚姻关系,应宣告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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