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房产过户缴纳费用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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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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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兄弟姐妹房产过户涉及费用包括:五年内首次转移登记需缴个人所得税,契税为房价的1.75%,房管局收取每平米6元手续费,评估事务所收取评估价值5‰的评估费,公证费上限300元。
兄弟姐妹房产过户缴纳费用包括哪些

一、兄弟姐妹房产过户缴纳费用包括哪些

在进行房屋转让交易时所需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该房产是在过去五年之内进行过首次转移登记,则由卖方负责承担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而在五年之前完成转移登记的情况下,这一费用则无需缴纳;

其次,在进行首次转移登记时,还需向财政部门支付1.75%的契税作为相关费用;

此外,每平米6元的手续费也是必不可少的,此项费用将由房管局收取;

再者,根据房屋评估价值的5‰计算得出的房屋评估费,也将由评估事务所收取;

最后,公证费用的上限为300元人民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兄弟姐妹不想做监护人可以吗

可以。可以要求当地街道或村委会重新制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兄弟姐妹房产过户缴纳费用包括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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