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人出轨还和小三有了孩子,算重婚罪,他会判坐牢吗
当已婚男士与其小三生育子女的情况发生时,便有可能触犯到刑法中的重婚罪。
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或明知对方已有配偶仍与之登记成为合法夫妻的行为,依据法律,这将被判定为犯罪并受到相应惩处。
关于重婚罪的构成要素,需要从四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该犯罪所涉及的范畴是一夫一妻制度的婚姻关系;
其次,在客观面上,重婚罪的行为人须具备有重婚的事实,具体来说就是已婚人士再次与他人缔结婚姻,或者是在明知另一方已有配偶的前提下与其建立合法配偶关系;
再者,本罪的实施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即无论是已婚还是未婚之人,只要其满足前述条件即可;
最后,在犯罪动机方面,行为人需要存在明确的故意心态,即清楚知晓另一方已有配偶却仍然选择与其结婚或者自身已婚但仍旧故意与他人缔结婚姻。
综上所述,任何一项构成要素的缺失都无法构成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般是不可以的。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男人出轨还和小三有了孩子,算重婚罪,他会判坐牢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