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未出资还分红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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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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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但隐名股东(即匿名股东)并不具备此权利。隐名股东是指借用他人名义设立或出资的投资者,在公司文件中身份被记载为他人。若欲行使查账权,隐名股东需先确认其股东资格。尽管为实际出资者,但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故需在确认资格后依法行使查账权。
隐名股东未出资还分红吗

一、隐名股东未出资还分红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本公司出具的会计账簿。

然而,对于隐名股东而言,其并无此项权利。

所谓隐名股东,也被称之为匿名股东,是指某些投资者为了规避相关法律法规或出于其他特殊目的,选择借用他人名义来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进行出资,然而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等文件中,他们的身份却被记载为他人。

若匿名股东欲行使查账权,

首先需要对自身的股东资格进行确认。

尽管隐名股东作为实际出资者,但由于公司具有人合性与资合性的双重属性,因此只有在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得到确认之后,才能依法行使股东查账权。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隐名股东协议如何写

隐名股东协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还应当符合法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隐名股东未出资还分红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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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出资人出于某些原因,有时会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一般将该出资人称为隐名出资人,而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资料上的股东则被称为名义股东。实践中对于隐名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及隐名出资人是否就是公司的股东一直存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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