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去登记就可以了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若中外夫妇在境内登记结婚,双方同意离婚,可前往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手续。若在国外登记结婚,需先在国外公证婚姻注册证书,再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最后在中国境内启动诉讼程序办理离婚。
涉外离婚去登记就可以了吗

一、涉外离婚去登记就可以了吗

当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另一方则属于外国公民,且其婚姻关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确立时,若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做出决定,他们可以前往相关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然而,若是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另一方则是来自于其他国家的公民,而且这对夫妇的婚姻关系是在境外完成登记的,那么他们需要采取以下步骤来办理离婚手续

首先,应当将在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当地进行公证,然后再将这份经过公证的文件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认证,最后才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启动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要看实际情况,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

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女方抚养为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涉外离婚去登记就可以了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涉外离婚去登记就可以了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6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8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2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8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5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80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7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8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4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8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5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7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7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78****403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1****214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132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涉外婚姻怎么登记?
对于中国公民须拥有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乡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对于香港同胞须拥有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二婚的离婚资料或另一半丧命证明。
10w+浏览
涉外专长
您好律师,我叔叔早些年离婚了,要去民政局登记的,想知道目前涉外离婚登记处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管辖原则
  
1、我国一般原则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国的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婚姻登记去哪里登记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婚姻登记去哪里登记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涉外登记婚姻离婚怎么办理?
涉外登记婚姻离婚的办理,可以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双方可以直接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但如果一方不能回来,则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由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离婚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注意哪些?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注意提交法律规定要求的材料。包括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8.5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3、登记。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10w+浏览
涉外结婚登记流程是哪些
[律师回复] 与外国人办结婚证即进行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与中国内地人普通办理基本大致相同,也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在申请环节存在一定区别。
(一)申请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 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 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按照我国政府的规定,中国公民中现役军人、外交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不准同外国人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涉外专长 > 涉外婚姻 > 涉外离婚去登记就可以了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