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执行之保全费用的收取,是依据所涉房产价值而定的。
若涉案金额介于1000元以下,则每宗应缴付30元;
倘若超出此范围并位于1000至10万元之间,那么其相应的缴交比率为1%;
若涉及款项更多于10万元,那么将依照0.5%的比例进行收费。
然而,总的来讲,无论何种情况下所支付的保全费用不得超过5000元这一上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时,应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以下标准缴纳费用:
若财产数额未超过1000元或并不涉及任何财产数额,则每宗应缴付30元;
若财产数额在1000元至1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的比例缴纳;
若财产数额超过10万元,则需按照0.5%的比例缴纳。
然而,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所需缴纳的费用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
(一)对于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情形,其保全费用的收取标准相当于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
(二)对于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情形,每宗应缴付100元。
(三)对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情形,每宗应缴付40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房产纠纷的仲裁程序有什么
房产纠纷的仲裁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仲裁;
3、开庭和裁决;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纠纷保全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