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需要准备材料上交哪个部门

最新修订 | 2024-06-0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请向国土资源局审批部门提交以下材料:详细书面申请或相关文件说明申请临时用地情况;《临时用地申报表》需被用地单位及乡镇国土资源所、乡镇人民政府签署盖章;项目批准文件,包括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批复、初步设计批复等;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临时用地需要准备材料上交哪个部门

一、临时用地需要准备材料上交哪个部门

请您向我们的国土资源局审批部门提供以下必要资料以便于我们进行审批程序操作:

首先,请提交一份详细的书面申请或相关文件作为原材料,内容应涵括关于申请临时用地的具体情况说明;

其次,我们需要一份由被用地单位以及所在乡镇国土资源所、乡镇人民政府签署盖章确认的《临时用地申报表》作为审批依据;

再者,为了确保申请合法性和合理性,我们还需要收到来自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批复、初步设计批复等相关资料;

最后,我们要求贵公司提供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审核使用。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临时用地的条件有哪些

临时用地的条件有:1、临时用地应合理选址,不影响能源、交通、水利、消防等公共设施正常运行;2、使用临时用地时应坚持“用多少、批多少、占多少、恢复多少”;3、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能够恢复原种植;4、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工棚等应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合理使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临时用地需要准备材料上交哪个部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临时用地需要准备材料上交哪个部门
一键咨询
  • 151****26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8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2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2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3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7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5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6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6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3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土地承包·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81****582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540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883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辽宁省劳动仲裁的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去哪些部门?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br/>去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br/>请劳动仲裁要收集以下的证据和材料:<br/>1、劳动争议申诉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br/>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工商部门查询,并且需要交付费用,通常是20元。<br/>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就要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br/>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并且,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就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掌握的劳动者档案、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情况等材料,要承担不利后果。<br/>【法律依据】<br/>《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br/>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br/>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33浏览
辽宁省劳动仲裁的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去哪些部门?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br/>去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br/>请劳动仲裁要收集以下的证据和材料:<br/>1、劳动争议申诉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br/>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工商部门查询,并且需要交付费用,通常是20元。<br/>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就要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br/>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并且,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就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掌握的劳动者档案、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情况等材料,要承担不利后果。<br/>【法律依据】<br/>《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br/>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br/>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50浏览
公司拖欠工资,已准备连同其他同事一起申请仲裁。仲裁过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应当向什么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律师回复] <br/>一、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根据申请人的不同而不同。 如果申请人是员工的,需提交的材料如下:<br/>(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br/>(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br/>(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br/>(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br/>(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br/>(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如果申请人属于集体争议的,需准备的材料如下:除提交<br/>第一类<br/>(1)至<br/>(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br/>二、劳动仲裁的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br/>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br/>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16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临时用地需要准备材料上交哪个部门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88****697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52****930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1****504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