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骑电动车追尾他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所导致的交通事故中,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均有所牵涉,那么对于超过责任限额的那部分损失,应由机动车一方负责赔偿。
然而,若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为避免通行为主,且他们在禁止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道和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时机动车一方是非过错方的话,其应当负担的责任为总损失的百分之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骑电动车斑马线被撞规定有什么
电动车过斑马线被车撞后,交警一般会根据事实过错方及严重程度来判定主次责任,只是正常骑行过红绿灯斑马线的话,一般是机动车负主责,非机动车负次责。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电动车行驶人在横穿马路时应该要下车推行,不能骑车过马路,骑车横过斑马线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骑电动车追尾他人应承担哪些责任”,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