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房东儿子签字房东不认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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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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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假设该房产的承租人为其子女代为出租,那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他们应在IANA负责人的授权之下进行此项操作。委托人、代租者须亲笔签署租赁协议并留下个人身份信息及指纹。若该房产所属之自然人被判定为有限责任行为人,则该租房合约的有效性将有待进一步商榷和确认。
租房房东儿子签字房东不认是否合法

一、租房房东儿子签字房东不认是否合法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假设该房产的承租人为其子女代为出租,那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他们应在IANA负责人的授权之下进行此项操作。

委托人、代租者须亲笔签署租赁协议并留下个人身份信息及指纹。

其次,若该房产所属之自然人被判定为有限责任行为人,则该租房合约的有效性将有待进一步商榷和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租房房东要是不退押金能怎么处理

租房押金不退是违法行为。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首先想到的方式当然是协商。告诉房东,归还押金是合同的约定,房东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问题,不归还押金是对合同的违约。有一些调解机构以及对应的监管部门房管局可以居中协调,租户可以选择去相应的部门投诉。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需要注意押金并不等同于定金,押金和定金的区别:

1、性质不同。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交付时间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

4、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

5、数额不同。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

6、是否适用罚则的不同。押金无所谓罚则,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而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房房东儿子签字房东不认是否合法”,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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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租房合同只有租客和房东的签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合同成立以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合同主体要符合规定。比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订立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房屋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比如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都是不能出租的。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备案,那么合同将无效或者不能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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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房东本人签字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律师回复]
1、签字人经过房东授权,那么默认合同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签字人未经房东授权,那么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如果是房屋租赁者将房屋转租与你,也应该取得房东的同意,否则没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跟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应该注意什么如果经原房东同意,那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未经原房东同意,那么原房东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原房东是否同意二房东出租房屋,可以让二房东拿出他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看上面有没有写明同意转租,或者直接征得原房东的同意后再签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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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转租合同需要原房东签字吗?
二房东转租合同不需要原房东签字,只需要经过原来的房东的同意就可以了,但是在签字这个方面的问题上面并不作出过多的要求。转租合同必须是经过原来的房东的同意,否则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导致一些争议发生的时候没有办法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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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公租房认租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租房认租就是对于已经开盘的公租房进行申请的行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房子经二房东转租后,二房东不交房租怎么办?
[律师回复] 如果是通过正规公司租的房子,合同是法律生效的,合同中应该会有一款对于转租的约定,租客私下把房子转租,按合同是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对于租户转租给
第三方,
首先是违反合同约定,
其次,正规公司在签合同时都会验相关证明文件的,而且在求知房主同意的情况下租客转租第三方是不允许的,他签的合同在法律上也是不生效的,可以清租户。
在我国当前的房屋租赁市场不尽完善的情况下,法律法规还不能解决转租操作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因此遇到转租行为时一定要谨慎。承租人为什么要转租 几乎都是为了获得“转租渔利”,这也就意味着新房客要多交房租。(《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因此,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查看房屋产权证,确定要租赁转租的房屋时要得到房屋的产权人同意转租房屋的书面证明,这样才能保障租赁安全,才能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据此,次承租人(接受转租行为的承租人在法律上称为次承租人)在接受转租房屋过程中应注意:
首先,转租需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其次,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转租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随之解除,因此转租合同中应约定,因
第一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从而妨碍合同的正常履行的,第一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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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合同需要房东签字吗?
转租合同是不一定需要房东签名。如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可单方转租房屋的,则无需房东同意,只需通知房东即可。如与房东约定转租房屋需房东书面确认的,则需房东签字;否则,只要有证据能证明房东同意转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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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子经二房东转租后,二房东不交房租怎么办?
[律师回复] 如果是通过正规公司租的房子,合同是法律生效的,合同中应该会有一款对于转租的约定,租客私下把房子转租,按合同是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对于租户转租给
第三方,
首先是违反合同约定,
其次,正规公司在签合同时都会验相关证明文件的,而且在求知房主同意的情况下租客转租第三方是不允许的,他签的合同在法律上也是不生效的,可以清租户。
在我国当前的房屋租赁市场不尽完善的情况下,法律法规还不能解决转租操作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因此遇到转租行为时一定要谨慎。承租人为什么要转租 几乎都是为了获得“转租渔利”,这也就意味着新房客要多交房租。(《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因此,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查看房屋产权证,确定要租赁转租的房屋时要得到房屋的产权人同意转租房屋的书面证明,这样才能保障租赁安全,才能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据此,次承租人(接受转租行为的承租人在法律上称为次承租人)在接受转租房屋过程中应注意:
首先,转租需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其次,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转租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随之解除,因此转租合同中应约定,因
第一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从而妨碍合同的正常履行的,第一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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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东西被盗,房东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租房是非常多的,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那么租客违法房东有责任吗 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如果出租人尽到了合理的义务,房屋安全没有问题,那么房东对房客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而在以下情形出现时,房东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外出租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如:提供不合格的煤气炉、热水器私自将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房屋改造成卧室房屋内无通风、消防设备房屋内线路老化未及时更换、维修等。
2、未尽到告知、提醒义务。出租人应将出租房屋内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提前告知承租人,以免发生意外。
3、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出租方应定时到出租房屋内查看房屋状态,如发现有需要进行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发现有不当安装、改造、使用的情形应立即制止,并督促责任人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房东转租大房东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房东转租大房东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房东转租大房东注意事项
(一)房屋转租的前提是经原出租人同意。
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二)什么情况个人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赁合同就转租事项作了约定,上述
第一、
第二种情况发生时,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 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三)个人转租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非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转租合同;
(3)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私房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从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租金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租赁合同中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时未约定转租租金收益分配的,出租人无权获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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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房东没签字算生效吗
房东没有在租房合同上签字的合同未正式生效,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随后房东在租房合同上补上自己的签名,并且租房合同的内容也符合法律规定的,租房合同才证实发生法律效力,意思就是在租房合同的尾部是必须要有承租人跟房东的签字或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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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冒名股东如何认定股东资格?
[律师回复] 对于冒名股东如何认定股东资格?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出资的情况下不能直接认定被者为股东,一般应认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但是如果是恶意的,也不宜认定者为股东。对登记成立的公司,如果构成事实上的一人,应当认定公司设立无效,涉及到债权人等第三人权利实现的,应当由公司实际投资者也就是者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没有构成一人公司,其他股东对此也不知情的,为了保护无过错股东的利益,不应认定公司的设立无效或者强制其解散,可以采取其他方式确定新的投资人为公司股东。
股东是指以根本不存在的人(死人或者虚构的人)的名义出资登记,或者盗用真实的人的名义出资登记的出资人。因此,股东包括以根本不存在的人的名义出资登记和盗用真实的人的名义出资登记两种情形。股东与隐名股东虽然都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出资,但两者还是存在明显的区别,一是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都是具有真实意思表示能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而在出资中,被者是出资人虚构或者盗用的主体。二是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义务处于不完全确定状态,须根据其在公司中的状况或者其与显名股东的约定确定在出资情形中,被者是根本不存在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股东,而者则实际上行使着股东权利。三是隐名股东通常依据其与显名股东的合同约定而产生,在出资情形中,股东则多为规避法律而产生。因此,在出资情形下对股东资格的认定与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具有显著的不同。
被者不能被认定为公司股东。如果被者为不存在的人,不管是死人,抑或虚构的人,均当然不可能被认定为股东即使被者为真实的人,也无法认定为股东,因为,根据股东的一般含义,股东是指因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投入资金或在公司存续期间依法继受取得股权而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显然,被者并不符合股东的一般含义,不能认定为公司股东。
者也不能被认定为公司股东。因为通常情况下,者之所以要采用行为无非是为了规避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如果认定者为公司股东,不但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原则,也会对者的不法行径产生鼓励作用,这对不法者是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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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注意事项房东要签字吗
房屋租赁契约必须由业主亲自签署,这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关键文件。根据法律,合法订立的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履行各自义务,并禁止未经授权擅自更改或废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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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到期后房东不退押金,租客把门锁了违法吗?中途经过房东同意房子转租了,房租也是房东自己收的,房东说我违约转租
[律师回复]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房租到期,您可以要求房东返还押金。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3、《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押金不等于定金或违约金,出租人收取押金,一般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只要租赁物没有受损,押金都应该退还。房东没有合法依据可以不予返还,其构成不当得利,因此您可以要求房东返还押金。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合同、押金收据、转账证明等。
2、房东同意转租的凭证,可以收集次承租人交租的凭证,证明房东收取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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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房东不退房租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租客提前退房,房东有权力不退还押金以及租金这种情况,租客还可与房东协商处理,主动权在房东手中若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的,房东必须退还租金和押金,特殊情况还得给租客违约金如房东不退,可以房东。
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到。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到请求增加违约金。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
时要准备好相应的合同、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大房东不允许转租,二房东的转租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律师回复]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对合同无效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是否说明承租人就无权转租呢?法律如此规定其本意是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的情况下,赋予出租人享有解除合同选择权。为了防止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利用租赁物转租渔利,搅乱市场价格;也为了防止承租人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租赁合同转移的是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目的也是为了使用、收益,所以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取得租赁物后,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租人不得进行不当干涉。所以承租人进行转租,是取得收益的一种方法,也是在租赁合同目的范围内应有的权利,不应该加以否定。所以应当认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未对租赁物是否可以转租时,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并不属于无权处分,而是正当行使收益权,转租合同应为有效合同,仅出租人才享有解除其与承租人租赁合同权利。只有出租人与承租人已经明确约定承租期内承租人不能转租时,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转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本质上为恶意,属违约行为,才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出租人不予追认,转租合同才为无效合同。
对于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合同法》的解释
(二)对合同效力的认定上规定为以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因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属部门规章,其性质是行政管理行为,而不是司法行为。
租二房东房子纠纷怎么办,二房东租房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看二房东有没有转租的权利,如果经过大房东授权有权利转租,那么他不可以赶你出去。要是他没有权利转租即非法转租,是可以要求你搬走的。保留好租房合同,努力找到二房东,如果二房东拒绝承担责任,走法律途径。简单来说就是大房东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你租房的时候没有大房东的签字或声明,则大房东有权要求你搬出去。但是如果大房东在二房东把房屋出租给你们的六个月之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话,你有权不搬出去,法律依据如下:《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第十七条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扩展资料: 租房时辨别真假房东有哪些方法:
1.打电话确认,可以这样问,请问您是不是有房出租啊(不要说明具置),如果对方自己都不知道是哪套房子,可能就可以鉴定是中介,一定小心。
2.确认房东的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为了防止伪造,要尽量争取看到原件。同时,证件越多也越有助于帮助自己进行辨认房东真假。
3.要求房东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如果房东出示了产权证,不妨记下产权证号等细节,然后去房地局进行查询。如果对方表示刚刚买房尚未获得产权证,那么可以要求看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此时,建议租房者要求留存房东提供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这样有助于出现纠纷时提交证据。
4.通过与房东多接触交谈,侧面观察一下房东对房屋的情况和周边的情况是否了解来确认房东真假。
5.离开后,不妨再返回房屋所在地,到房管所、居委会、物业公司,还有向邻居侧面打听房屋及房主状况,以辨别真假房东。最后,如果是首次租房,并且对房东等情况不太确定,不妨一开始采用月付或者最长季付的租金缴纳方式,等到双方加深了了解后再采取半年付或者年付的方式。另外,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租赁房屋要进行法定登记,这对租房者来说是使自己权利得到保护的一种有效方式。而部分租房者却可能出于帮助房东逃避税负等原因,在与房东签订合同后,有对租金价格等进行修改(一般是降低租金),再签署一份备用合同。对于租房者来说这样做的结果很可能是非常不利的。比如与房东就租金返还等发生纠纷时,很可能在房屋价格上出现不必要的争议。所以不建议租房者为图眼前方便或出于想与房东保持良好关系等原因,而接受房东的这种做法。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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