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需要庭长签字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7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02人
专家导读 在法律实践中,“发回重审”是指上诉法院发现一审判决缺乏事实依据或存在严重程序违规,可能导致误判和混乱时,撤销原判决并交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这一过程由合议庭决策,无需院长签字,体现了法官的审判权力。
发回重审需要庭长签字吗

一、发回重审需要庭长签字吗

在法律实践中,所谓的“发回重审”并不必须经过院长的签字。

这里所提到的“发回重审”,也就是指上诉审级的法院在对某个案件进行审慎鉴定之后,发现一审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在某些重要方面缺乏确切事实依据或者存在着严重的程序违规行为,这些问题有可能会导致整个判决体系的误判和混乱。

在这个前提下,上诉审级的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撤销原先的判决,并将案件交还给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的“发回重审”属于上诉审级法院判决的一部分,仅仅需要案件的合议庭进行决策即可,这是法官行使其审判权力的表现,因此并不需要院长的签字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发回重审的案件还能上诉吗

发回重审的案件,如果是二审案件,不能再上诉;如是一审案件,可以上诉。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除了最高院的一审判决终审判决不能上诉外,其他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均不作为终审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发回重审需要庭长签字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发回重审需要庭长签字吗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0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5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1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6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1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0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2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3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3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2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2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发回重审需要庭长签字吗
在法律实践中,“发回重审”是指上诉法院发现一审判决缺乏事实依据或存在严重程序违规,可能导致误判和混乱时,撤销原判决并交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这一过程由合议庭决策,无需院长签字,体现了法官的审判权力。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多长时间开庭?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一般是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进行办理,但具体的也要看实际的情况,一般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属于第一审的程序有误或者是证据不清楚,而执法人员要求重新审理的情形。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庭审审结期限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庭审审结期限是多长时间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135条对普通程序的审结期限作了如下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由于民事诉讼法对需要再次延长而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的期限没有明确,因而,从理论上讲,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没有最长的期限。2000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弥补了这一立法缺陷。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
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10日前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10日前报请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民事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二,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三,诉讼中止的期间。人民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时间。留置送达的,以裁判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日为结案时间;公告送达的,以公告刊登之日为结案时间;邮寄送达的,以交邮日期为结案时间;通过有关单位转交送达的,以送达回证上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结案时间。如需委托宣判、送达的,委托宣判、送达的人民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受托人民。受托人民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7日内送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案多长时间开庭
《民事诉讼法》当中没有明确规定发回重审的案子必须要在多长时间内开庭,发回重审的这些民事案件都跟一审的程序完全是一样的,也是法院在受理以后的6个月之内出具审理结果即可,一般被发回重审的案件是不太可能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发回重审一般多久开庭
大约历时约两个月之久;首先,让我们明确一下,发回重审制度乃是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被设定的一项至关重要的机制。 此项制度旨在当二审法院对于一审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发现一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二审发回重审还会开庭吗
若二审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则该情形下仍需依法进行庭审环节。原审人民法院应对受到发回重审的案件按照第一审诉讼程序另行组建合议庭。关于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亦应依照第一审程序予以规制,通常情况下,审理期间为六个月以内,须在此时间段内达成裁决结果。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开庭审理前,律师是否有权开庭前跟审判长说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律师与法官即使沟通,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但是,法官和律师不能存在如下行为。根据《法官法》第三十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
(二);
(三)徇私枉法;
(四);
(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
(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九)故意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三)其他的行为。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6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办案流程 > 发回重审需要庭长签字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