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金库的账可以销毁吗
在法律制度中,规定设立标准化的公司和企业会计账目,以及确保其依法保留的必要性在于准确地展现出公司及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以便在需要时可以迅速核实和全面监管。
然而,小金库由于掩盖了公司或企业部分运营项目和资金流动,为逃避正常的国家审核与监管,已明确由法律明令禁止。
然而,“小金库”所涉及的会计数据和材料与公司,企业其他应按照法规妥善保管的会计数据和材料一样,详细记录了公司,企业在特定时间内的部分经营和活动情况,均属于必须依法保存的范畴。
销毁此类会计资料等同于抹去企业部分经营活动状况的书面记录,从而规避相关部门依法展开的监督检查。
因此,这种行为恰恰成为刑法修正案特别立法打击的重点对象。
公司、企业的会计资料充分反映了公司、企业资金的交易状况和活动状况,与会计资料密切相关的金额,无论收入金额抑或是支出金额,仅能从某个角度反映出该公司、企业的经营状况,唯有将收入金额和支出金额累加起来,方能完整呈现公司企业的整体经营活动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小金库的侵权追诉期
专业分析:即成犯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由于刑法对不同种类和形态的犯罪所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其犯罪成立之日的计算标准亦相应不同:(1)行为犯或以一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既遂构成所必需的犯罪,应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2)危险犯,应从实施危险行为之日起计算。(3)预备犯,应从预备犯罪之日起计算。(4)中止犯,应当分别情况予以确定:如果是在着手实行犯罪后中止犯罪,应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如果在预备阶段中止犯罪,则应从犯罪中止成立之日起计算。(5)未遂犯,应从犯罪未遂成立之日起计算。(6)共同犯罪,以整体共同犯罪行为得以实施之日起计算。(7)结果犯,应从犯罪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结果加重犯,应从加重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8)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外,而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的犯罪,也应从犯罪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金库的账可以销毁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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