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停工留薪期间,劳动者应享有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各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按时予以发放;此处所指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以工伤人员受伤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所使用的工资核算标准均需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得出。若以此算法得出的待遇低于本市居民所能享受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的话,则应参照该市的最底月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2.当停工留薪期结束之后,如果工伤职工仍然需要接受治疗,那么他们依旧能够享有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3.对于那些生活难以自理的工伤职工来说,在停工留薪期间,他们需要得到护理服务时,这笔费用将由相应的用人单位承担;
4.倘若在停工留薪期内由于工伤原因导致劳动者不幸去世,那就应当视为因公殉职,给予其家属全额的工亡赔偿待遇;
5.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等级较高的工伤职工而言,若是由于各种原因停工留薪期已满后离世,那么他们的近亲可以领取到丧葬补助金以及相对应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
对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期间计算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1)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间。
(2)期间以日、月、年计算。
(3)期间开始之日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法定节假日是指
元旦、清明、中秋、端午、劳动节各1天、春节、国庆节各3天,共计11天。
(4)期间不包括在途中时间。仲裁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其数额以本地上年度全体劳动者的平均月薪作为参照,标准为六个月。
具体的计算方式为:
以真实发生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六。
贰、亲属得到的抚恤金。
这一部分包括用于慰藉配偶的抚恤金、亲属之间的抚恤金以及孤寡老人或孤儿所能领取到的额外抚恤金等几项内容。
1.对配偶的抚恤金,其数额应根据死者在职期间的工资标准来确定,计算方法为:
工亡职工本人工资乘以四十个月。
2.对于其他亲属的抚恤金,其数目同样依照此规定进行计算,也即工亡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乘以三十个人月即可得出。
叁、一次性的工亡补贴。
据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25,974元人民币;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为13,432元。
综上所述,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这一数据,我们可以得出一次性工亡补贴的标准应为:
36,396元人民币乘以二十元。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范围内有统一施行,因此度的一次性工亡补贴全国统一规定为36,396元人民币乘以二十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山东省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仲裁时效期怎么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