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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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留置抵扣刑期的法律规定:受罚金、拘留或有期徒刑者,留置一日可抵罚金二日或抵拘留、有期徒刑一日。监察机构采取留置前须经内部审查和高层领导集体讨论,且留置期不得超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留置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留置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留置抵扣刑期的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对于受到司法部门依法判处罚金、拘留或者有期徒刑当事人,其留置期限将按照一日代替两日用于替代罚金,或者用一日来代替拘留与有期徒刑。

另外,作为监察机构,他们在采取留置措施之前必须经过严谨的内部审查流程,由监察机构的高层领导层进行集体讨论后决定才可执行。

同时也需注意,每次的留置期都不得超出三个月。只有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之下才能适当延长留置时间,但每次延长都不能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

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

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二、留置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管期间所执行的刑罚,其刑期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此之前已对其实施了拘留措施,则每一天的拘留时间可相应地抵扣刑期两天。

而针对拘役的刑罚,同样也是如此,其刑期应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在此之前已对其进行了拘留措施,那么每一天的拘留时间也可以相应地抵扣刑期一天。

至于有期徒刑,其刑期同样应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在此之前已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那么每一天的拘留时间仍然是可对应抵扣刑期一天。

此外,对于被指派另行安排居所进行监督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其适用的监督居住期限也应当予以抵扣刑期的处置。

对于那些被依法判处管制的罪犯来说,其进行的每一天的监督居住都应该相当于一天的刑期;

然而若是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罪犯,他们所对应的监督居住天数则需要按照每天2天来进行折算,以此类推。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留置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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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期间是否折抵刑期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留置期间是否折抵刑期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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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留置期间是否折抵刑期
留置期间可以折抵刑期,被留置人员因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后,如果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则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关于遇到对于留置期间是否折抵刑期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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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的兄弟最近被留置了,兄弟最近在办理拘役业务的时候,不小心发生了有关留置能折抵拘役吗的事,他来找我解决,但是我也不知道,就想来问问你们,你们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帮职位解决一下吗?最好简单一些
[律师回复] 法院判决时,对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曾被留置盘问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实践中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留置盘问时间同刑事拘留、逮捕一样,可以折抵刑期,理由是留置盘问同样是对有犯罪嫌疑的人进行关押,剥夺了人身自由,理应在刑期中予以折抵。还有人认为,留置盘问时间与刑事法律上所讲的羁押不同,不应折抵刑期。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对这一规定中的羁押应如何理解,是专指刑事诉讼法上的刑事拘留和逮捕措施,还是可“扩大”理解为包括留置盘问在内的所有对被告人采取过的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笔者认为,《刑法》总则中的羁押不能随意做“扩大”解释,应严格定义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拘留和逮捕。 据《法学词典(增订版)》(上海辞书出版社)解释,羁押是指把依法逮捕或拘留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关押在看守所或其他规定的场所,以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羁押和逮捕、拘留密切相联,逮捕、拘留是羁押的前提条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不经依法逮捕或拘留就不能羁押,羁押是逮捕、拘留的必然措施,否则逮捕或拘留就失去意义。而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带至公安机关进行盘问的措施。留置盘问虽然也剥夺了人身自由,但与羁押有本质的区别,不能混淆。二者的区别表现为:
1、法律依据不同。逮捕和拘留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留置盘问是《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
2、适用对象不同。逮捕和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留置盘问的对象则是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
3、决定机关不同。逮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由人民法院做出决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留置盘问只能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
4、适用目的不同。逮捕和拘留的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逃避或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发生;留置盘问的目的是通过盘问,及时发现违法犯罪人员,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各人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在具体办理留置能折抵拘役吗 时,还需具体咨询当地专业的律师,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您具体分析,给您提供最专业直接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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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否折抵刑期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刑法》中,被判管制的罪犯刑期自执行判决时开始计算,先前羁押日按两倍折算刑期;被判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期同样自执行判决时开始计算,先前羁押日按一倍折算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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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留置权与抵销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留置权与抵销权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了抵销权。所谓抵销权,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到期债务时,双方可以按照相同数额互相折抵充销债务的权利。留置权与抵销权的目的都在于避免债务履行中的不公平现象。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一)性质不同。留置权为担保物权;而抵销权为形成权。
(二)目的不同。留置权的目的是担保债权的实现;而抵销权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重复给付所造成的浪费。
(三)标的物的范围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而抵销权的标的物可以为一切适于抵销的债权债务。
(四)效力不同。留置权仅具有留置效力和优先受偿效力,并不能直接使双方债权债务归于消灭;而抵销权有因抵销而使双方债权债务在抵销范围内确定消灭、终局消灭的效力。
(五)权利的实现不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留置权人可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直接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而抵销权的行使只需向对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可。
(六)消灭原因不同。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而抵销权不因这些原因而消灭。
如何区分留置权与抵销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留置权与抵销权有什么区别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于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时,对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予以留置,并就其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消权,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其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当的,相互主张不再交互履行而予以抵偿的权利。
留置权与抵消权的区别
1.性质和目的不同。
留置权系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而抵消权在性质上为形成权,其行使的目的在于使当事人之间对立的债务于等额上归于消灭,以节约相互履行的成本。
2.适用条件不同。
留置权是在主债权基础上产生的担保权,其产生的过程中,只存在于一个合同关系;而抵消权则适用于当事人之间互有债权、互负债务的情形,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债的关系。
3.效力不同。
留置权具有物权的支配力与对抗力、优先力,而抵消权无此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五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抵押权与留置竟存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抵押权与留置竟存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抵押权与留置竟存怎么办
一、抵押权与留置竟存怎么办
处置抵押物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该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与留置竟存时,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留置权的性质比较特殊,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买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叫作留置权人,即本案丙修理厂,留置的财产称为留置物,即本案的小轿车。留置权的作用在于担保,而不在于用益,所以留置权为担保物权,留置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发生的,并非产生于当时人之间的约定,如本案中只要甲公司未付修理费,丙留置该车,留置权即产生,而无须双方当事人约定,因此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具有对抗其他担保物权的效力。
而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根据我国法定担保物权优于约定担保物权的物权法原则,留置权的效力优于抵押权。另,留置权一般是由于留置权人就标的物提供了材料或者劳动而未得到适当补偿而产生的,即留置权人首先进行了保管、运输、加工、修理等劳动,而使标的物的价值增加了或标的物的价值本应减少而未减少。如果没有这种直接针对于标的物的劳动,则标的物的价值受损,其他物权亦难以实现。困此,留置权担保之债实际上为其他债权之受偿创造了条件,因而它应优先受偿。
二、物上担保应如何理解
物上担保,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让与标的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标的物优先受偿,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当返还标的物的担保方式。物上担保的实质是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以担保债权的清偿。
在实践中常会发生同一标的物上有几种担保物权的情况,一些信贷员遇到此种情况往往不知如何解决,其实这很简单,运用法律的一些基本原理就能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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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留置是否折抵刑期
刑事案件中留置可以折抵刑期,若当事人最终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犯罪分子被法院判处管制的,每留置一天可以折抵刑期两天,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每留置一天能折抵刑期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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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与留置竟存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抵押权与留置竟存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权与留置竟存怎么办
一、抵押权与留置竟存怎么办
处置抵押物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该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与留置竟存时,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留置权的性质比较特殊,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买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叫作留置权人,即本案丙修理厂,留置的财产称为留置物,即本案的小轿车。留置权的作用在于担保,而不在于用益,所以留置权为担保物权,留置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发生的,并非产生于当时人之间的约定,如本案中只要甲公司未付修理费,丙留置该车,留置权即产生,而无须双方当事人约定,因此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具有对抗其他担保物权的效力。
而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根据我国法定担保物权优于约定担保物权的物权法原则,留置权的效力优于抵押权。另,留置权一般是由于留置权人就标的物提供了材料或者劳动而未得到适当补偿而产生的,即留置权人首先进行了保管、运输、加工、修理等劳动,而使标的物的价值增加了或标的物的价值本应减少而未减少。如果没有这种直接针对于标的物的劳动,则标的物的价值受损,其他物权亦难以实现。困此,留置权担保之债实际上为其他债权之受偿创造了条件,因而它应优先受偿。
二、物上担保应如何理解
物上担保,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让与标的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标的物优先受偿,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当返还标的物的担保方式。物上担保的实质是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以担保债权的清偿。
在实践中常会发生同一标的物上有几种担保物权的情况,一些信贷员遇到此种情况往往不知如何解决,其实这很简单,运用法律的一些基本原理就能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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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折抵拘役怎么计算?
留置折抵拘役计算,是留置一日抵扣拘役一日,对于职务犯罪嫌疑人,监察部门可以对其留置处理,这样可以防止嫌疑人逃脱及毁灭证据等情况产生。在留置期间,应当保障嫌疑人的基本饮食休息,形成讯问笔录的,应当由办案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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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定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定义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物是指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私人资产(不论是否为不动产)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或在典当商折现非不动产的物品。留置物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担保法)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出质物,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其动产,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在于一个主要是不动产一个主要是动产,一个不占有通过抵押登记生效,一个需要移交所有权生效。而留置多见于加工承揽合同,比如说手表在我这修,到时候你不给修理费,我可以拍卖优先受偿。抵押比如将门市房在房管局登记抵押给某银行贷款10万,到期无法偿还,银行可以拍卖房产优先受偿。质押比如我有一个古董花瓶,现在我要向甲借钱约定利率,将花瓶放于甲处,到期偿还本息,甲归还花瓶,到期不还甲拍卖花瓶优先受偿。但是不管抵押,质押,留置都不得规定到期不履行债务物品归债主所有,这个就是法律规定的禁止流质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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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
2,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留置权的实行还得经过一定的程序.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把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标的,作为债权覆行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处分该财产,并因处分所得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押权是指的以担保债权的覆行为目的,而由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交付的物或者权利,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标的物,并以处分标的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提供质押物的人叫作质押人,债权人叫做质押权人
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1)标的物不完全相同,一般来说抵押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质押权的标的物是动产或者权利
(2)本质的不一样,抵押权上抵押人不转移标的物占有,但是质押权不一样,质押权必须转移标的物占有。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举例:比如说A向银行贷款,把自己的房产证抵押给银行,但是房子还自己住着,不交给银行。
如果还不起贷款的话,银行才有权把这套房子卖掉,用卖来的钱折抵贷款。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
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举例:A向B借三千元钱,B不放心,怕A还不起,于是A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交给B,用来抵押,如果到期还不起钱的话,笔记本电脑就给B了。抵押的东西交给人家,这是质押。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说,A给B修鞋,B说没带钱不给修理费,A可以把鞋子扣留下,要求B去取钱给了以后才还他鞋,这就是留置。
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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