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规的明文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而导致的双倍工资补偿请求之法定诉讼期限即是一年。与此同时,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关于劳动争议申诉请求的法定仲裁时效亦设定为期一年。该仲裁时效的起算点自当事人察觉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时开始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未签订合同超过一年如何赔偿
关于未签署劳动合同时的赔偿事宜,具体处理方式将会因各种状况而异:
首先是关于劳动者未能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方面:
自用工之日开始的一个月之内,若劳动者未能遵从雇主的正式书面通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作为雇主,有权进行正式的书面通知以确认终止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在此过程中无需对该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但仍然需要依法向前述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相应薪酬。
接下来是关于雇主无法与其雇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首先,当劳动者在雇主处服务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整年时,如果雇主仍然无法与其雇员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雇主需承担的责任就不仅限于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作报酬,而且还需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若雇主在该雇员入职满一年后依旧未能与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雇主要对该雇员支付长达十一个月的双倍薪资,并且可以将此视为已经与该雇员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的诉讼期是多久”,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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