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30天没有提审会怎样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均不需要等待逮捕程序完成之后方可接受庭审讯问,而对于庭审讯问的次数亦并无具体规定加以限制。那么,为何需要在批捕允许之前进行庭审讯问呢?这主要是为了对案件的事实及其相关证据进行进一步核实与确认。在此基础上,依据所掌握的事实与证据来决定是否应批准逮捕。一旦正式批准逮捕,则由负责该案侦查工作的机构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庭审讯问。若此案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且尚未移送至检察机关,则在整个过程中均由公安机关负责庭审讯问;反之,若由检察机关负责侦查,则由检察机关负责庭审讯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拘留30天是什么情况
通常而言,被批准执行刑事拘留的期间长达三十日;
若在三十日内并没有上报要求进行逮捕的申请,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被转移至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的流程之中。
如案件上报并请求逮捕,检察院将享有为期七日的审批逮捕期限。
也就是说,最长的刑事拘留期限可以达到三十七天。
若经过批准,嫌疑犯将会被转入逮捕状态并在监狱中继续服刑。
相反,若没有上报要求逮捕的申请,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被释放。
按照法律规定,在执行刑事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执法机构应将相关信息通知至其家属。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过程中,通知家属的方式通常是通过挂号信件将通知书寄往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以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案件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拘留30天没有提审会怎样”,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