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未伤人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多久
在针对寻衅滋事行为进行侦查过程中,公安部门通常会设立为期两个月的时间限度。而在完成侦查工作,对相关案件资料进行整理后,案件将转移至检察机构进行审查和起诉,这部分的审核时长应控制在一个月之内。若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尚有必要开展进一步调查取证的事项,该案也有权被退回到公安部门进行补充侦查,此类补充侦查行动可以被重复进行两次,每次持续一个月。当案件经过检察机构的审查并确认符合起诉条件后,将被移交至法院进行审判,这个过程的时限为二十天。如果案件情况较为简单明了,证据确凿充分,且被告方承认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那么该案可以适用拘役程序,从而实现最短七天内结案的目标。
此外,人民检察院对于由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提交的起诉案件,必须在一个月内做出最终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适当延长十五天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未遂构成犯罪吗
寻衅滋事此类不当行为在未得逞时已视为构成犯罪。
寻衅滋事活动含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对他人权益的侵犯性,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必须按照实际发生的犯罪事实、犯罪行为的性质以及情节等因素,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犯罪未遂者,可参照已经成功实施犯罪的罪犯,轻微地或减轻处罚。
最终的量刑标准将由各个州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范进行审理后决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寻衅滋事未伤人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多久”,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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