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要不要写年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未明确规定期限并不构成违法行为。这是因为,若劳动合同并未就其期限加以约定,则可视为该合同属无固定期限类型;因此,劳动合同不受合同期限约束并非违法现象。在我国劳动法规中,劳动合同被具体划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便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要看清楚什么
关于签署劳动合同时,您应该认真阅读并理解以下几个关键内容:
首先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其次是具体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岗位;
尽可能详尽地明确工作性质以及任职角色,以确保工作分工清晰且职责分明;
再次是薪资待遇部分;
接着是关于劳动安全与卫生保障措施;
关键的一点是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可能性以及条件说明;
在违约责任部分;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条款;
值得强调的是,在劳动合同之中,对于员工违约金的规约应仅涉及到服务期约定的违背以及对商业机密保密承诺的违约行为这两类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要不要写年限”,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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