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诉案件的相关问题,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真心实意地反省罪行后,通过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表达歉意等方式赢得了受害者的谅解,且受害者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可进行和解处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首先,由于民间纠纷引发的,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四章及第五章所规定的犯罪行为,且可能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其次,除了渎职犯罪之外,可能会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取保候审后又犯罪了还能办取保候审吗
如果具备了符合取保候审规定的条件,那么就应当进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关为了避免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会要求并无被刑事拘留之人提供保证人或是缴纳保证金,并且要出具保证书以确保随时任传随时到达地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只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者,都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实施取保候审将会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3)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处于孕期或是哺乳期内的母亲,如果实施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话;
(4)在羁押期限届满之时,案件仍然没有审结完毕,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后能和被害人协商谅解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