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分割该如何进行

最新修订 | 2024-06-2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离婚案件中,个人婚前房产通常不分割。但如有婚前协议对房产有特别约定,则按约定处理。例如,若双方书面协议将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离婚时若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保障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公正判决。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分割该如何进行

一、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分割该如何进行

在离婚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对于个人婚前所购得的房产,并不进行分割处理。

然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婚前签订了相关协议,对其房产所有权作出特殊规定的,那么此种情形则应当按照约定来处理。

举例来说,当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约定将各自的婚前财产归属为共同所有时,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则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保障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婚前个人房产是什么

关于个人房产的界定,涵盖了夫妻双方各自于婚前所购置的财产。

对于个人房产的认定,主要参考购买房屋时签署的购房合同,根据签订日期在领取结婚证书之前与否这一原则来划分。

也即是说,如果该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发生在领取结婚证书之前,那么此房产便可作为婚前个人财产来予以处理;

反之则为婚后共同拥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分割该如何进行”,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分割该如何进行
一键咨询
  • 140****87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1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8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5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0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5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3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0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50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3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4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5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6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5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分割该如何进行
在离婚案件中,个人婚前房产通常不分割。但如有婚前协议对房产有特别约定,则按约定处理。例如,若双方书面协议将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离婚时若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保障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公正判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诉讼分割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如何进行分割
[律师回复] 诉分割共同财产获支持,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案情简介:协议假离婚后丈夫出轨 刘某诉称,刚从北京某名牌大学毕业的刘某进入某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相貌英俊的同事邓某,两人很快就陷入热恋。2021年2月,两人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一年多两人过着幸福安定的日子。年初开始,刘某发现邓某情绪较为低落,经常闷闷不乐,邓某称自己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希望与刘某分开一段时间,多次开导无效后,刘某答应了邓某的请求,两人于3月经密云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时邓某给了刘某17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后复婚。但是一次偶然的时机,刘某发现邓某与其女上司有婚外情,邓某曾陪着该上司到医院做人流手术。气愤不已的刘某至,要求分割其与邓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楼房、汽车、股票等夫妻共同财产共计35万余元。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认为邓某给付的17万元是两人的共同存款,当时因为是假离婚,邓某曾说是暂时让她保管,两人购置的楼房、汽车及股票在离婚时并未分割。邓某则称自己不是假离婚,其与刘某到密云县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前已经给了刘某17万元夫妻共同财产的折价款,所以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夫妻无共同财产,无财产纠纷”。故不同意刘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诉分割共同财产获支持 经审理认为: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刘某和邓某在离婚协议书上未明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于邓某给付刘某17万元的行为的性质,双方亦未有书面的约定。从邓某、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状况来看,如认定该款即为对双方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刘某有失公平。结合本案的案情,认为宜认定该款为对夫妻共同存款及部分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现刘某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辆、房屋及股票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最后判决除已给付的17万元以外,由邓某再给付刘某财产折价款186467元。 律师说法: 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清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界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分为七类: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6、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分割该如何进行
在离婚案件中,个人婚前房产通常不分割。但如有婚前协议对房产有特别约定,则按约定处理。例如,若双方书面协议将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离婚时若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保障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公正判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朋友不想和自己的丈夫离婚,但是想要将婚内的财产进行分割要去法院主张,婚内进行财产分割可以主张吗
[律师回复] 一提到财产分割,人们潜意识中会随即出现两个关联字眼“离婚”,但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却打破了这种传统思维。规定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下面举两例简单概括说明:

一:某夫妻经过多年打拼,积累下一些资产。丈夫此时出现外遇。妻子颇费一番周折查实丈夫将一处房产以购货名义进行抵押贷款 ,供自己和第三者生活花费;还将部分经营用款转到第三者名下。妻子不能痛下决心离婚,又恐财产被丈夫全部私吞,最后落个人财两空。面对丈夫这种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怎么办?妻子可依据上述规定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已抵押房产除外,否则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王某患脑部重大疾病,需手术费用十几万元。妻子担心万一手术失败,十几万元打了水漂,自己和两个孩子的生计也会面临很大压力,故迟迟不拿手术费。作为丈夫,王某可委托他人代为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权人起诉的前提是患有重大疾病,当然若有债权人也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上述两例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各种情形下的婚内财产分割,会在一定程度上伤害夫妻感情,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说是离婚前的“试水”,不过这也是当事方为维持或挽留婚姻,同时又保护个人利益不受损失的一种无奈之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前房产该怎么进行分割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婚前房产该怎么进行分割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朋友和他那朋友还没有结婚,但是已经开始同居了,财产都是共同保存的,结婚前分手财产分割怎么操作
[律师回复] 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作了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
我朋友的妈妈现在外面找了一个人,现在要和我朋友的爸爸离婚了, 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1、协商处理的原则。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的原则。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法分割的原则。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婚前房产该如何进行分割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婚前房产该如何进行分割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表妹的老公总是趁着我们家的人不在的时候对我表妹进行暴力,现在要分割财产,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什么情形
[律师回复] 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根据共同关系,部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对共有财产的权利。其法律特征如下:
  第
一,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但该条规定的“约定”,主要是指《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
二,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
  第
三,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
  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就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
  共同共有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共有财产;
2、家庭共有财产;
3、共同继承的遗产;
4、其他共有财产。
  关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请求权
  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分割共同共有财产,《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财产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原则上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只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对共同共有财产,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
  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1、共有总是基于某种共同关系而产生。其可以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夫妻共有财产,法律规定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只要夫妻之间没有明确的约定,法律就推定为共同共有。其也可以根据合同法律关系,例如合伙的财产,合伙期间产生的收益是合伙人公共共有的财产。
  
2、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不能划分出自己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结束的时候,在对共有物进行分割的时候,才能确定各个共有人应当得到的份额。
  
3、共同共有的权利的行使不分份额、完全平等,即所有共有人对整个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共有物的处分特别是重大处分,必须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4、共同共有人对外要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前财产过错方离婚应该如何进行分割?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不用进行分割,如果存在婚姻过错方,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形式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构成过错事实,在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下,倾向于无过错方并支持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律师,我朋友最近和老公吵架了,想要分割公司的股权,请问未离婚可以分割股权吗,求解
[律师回复] 本案涉及夫妻协议离婚后能否对遗漏处理的财产提出诉讼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解释第9条同时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上述基本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就财产分割再次提出诉讼并得到实体支持的条件有:一是离婚时一方当事人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行为;二是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这个一年的期限为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有所不同,其不因任何事由中止、中断和延长。以上二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原告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分割该如何进行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