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养老保险在某些情况下被认为是夫妻的共有财产。
当夫妻关系仍然存在时,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每月从工作单位扣除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实际上是从夫妻的共同财产——即工资里面支付的。
因此,通过工资积累起来的养老保险费用可以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换句话说,夫妻双方实际获取或者应该能够获取的养老保险金,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富。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养老保险金是共同财产吗
关于养老保险金能否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需分下列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若此项社会养老保险金系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尚延续之时所获得,那么我们应该毫无疑问地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之一部分;
其次,在结婚之前所取得的养老保险金,我们应将其视为个人财产。
然而,如若双方当事人事先就此事项达成过协议或共识,则此条款例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