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养老保险在某些情况下被认为是夫妻的共有财产。当夫妻关系仍然存在时,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每月从工作单位扣除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实际上是从夫妻的共同财产——即工资里面支付的。因此,通过工资积累起来的养老保险费用可以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夫妻双方实际获取或者应该能够获取的养老保险金,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富。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有特殊情况吗
关于养老保险金是否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夫妻离婚时,若其中一方还未到达退休年龄且尚不具备领取养老保险金资格,则另一方要求将养老保险金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诉求,人民法院是无法予以支持的;
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养老保险费用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那么在离婚时,如有一方提出将养老金账户中的个人实际缴纳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主张,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