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诉讼的最新认定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虚假诉讼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其次,其主观心态上必须是出于故意为之;
最后,在客观行为上,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通过捏造不实的事实来提起民事诉讼,从而对司法程序造成干扰或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客体要件,即虚假诉讼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为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而非该争议所涉及到的诉讼双方之权益;
二是客观要件,即虚假诉讼乃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诉讼双方当事人狼狈为奸,蓄意编造不实的案件事实与证据并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通过运用法院的审判职权及执行权力,从而实现非法占有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等目的的诉讼行为;
三是主体要件,即以捏造的事实作为依据来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严重干扰了司法机构的正常运作秩序或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的单位或个人;
最后,从主观方面来看,这种欺诈性诉讼行为只能出自于行为人的故意心态。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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