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公司调岗合法吗
若企业主动与员工进行沟通,在达成共识后便可实施,此举并不违反相关法规定义。
关于哺乳期内的职场调动安排,如员工对此表示反对,应该如何应对呢?如果劳动者本人赞同对当前职位进行适当调整,但同时要求确保薪资待遇不会因此下降,亦或是工作负荷不会因此加重。
反之,若劳动者本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职位变动,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其意愿,继续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约定,不得擅自进行职位调整,并且用人单位也不能因为女性员工处于孕期、生育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而采取降薪、解雇、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合同等措施。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首先,在母亲哺乳时期对其工作进行适当的调整是法律所允许的,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第六条所明确指出的。
在此法规之中,对于妊娠期妇女不能适应原先所承担的劳动强度的情况,雇主应该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具体医学诊断证明为基础,合理减轻她们的工作量或为其安排其他更加适宜的工作内容。
此外,对于怀孕满七个月的女职工,雇方绝对禁止拖延其正常工作时间或是安排夜晚的工作任务,并必须保证她们在实际工作时间内有相应的休息间隔。
其次,岗位的变动被视为修改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行为,雇佣双方必须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才能够确定最终的调整方案。
如果没有得到员工本人的同意,雇方无法通过单方面的决定更改岗位,这种做法在法律层面上通常被认定为无效的。
同样地,在女性休产假的期间调整她的工作岗位也需要取得员工本人的同意,并且如果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显示该女工在妊娠期间不适宜继续从事原有岗位时,才能进行相应的调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哺乳期公司调岗合法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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