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有权利跟员工签合同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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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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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需遵守劳动法规定。生命伦理关系协议应遵守相关法规,无规定者可参考本章规定。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申请。具体情况需灵活处理。
店长有权利跟员工签合同么

一、店长有权利跟员工签合同

劳动合同时需与雇主方签署的重要文件,旨在确立、调整及终止日后双方间的劳动关系以及相关法律条款。

而对于涉及生命伦理关系如婚姻、领养监护的协议,则必须遵循与其对应的法律法规

若无明确规定者,可依据其性质参考并运用本章所述之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并不享有随时离职的权利,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正式员工在选择结束劳务派遣工作时,应至少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而试用期内的员工亦须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具体事宜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正式员工在劳务派遣时间需要辞职的,应当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如果是试用期也应当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店长有权利辞退员工

若店长隶属于企业,那么他/她便有权利辞退员工。

在此情形中,由于员工自身过错造成的行为,身为雇主的店长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而在其他合法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时,雇佣单位则需向作为劳动者的您支付相应的经济性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店长有权利跟员工签合同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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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租赁合同跟店长签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租赁合同跟店长签有法律效力吗?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经原房东同意,那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未经原房东同意,那么原房东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原房东是否同意二房东出租房屋,可以让二房东拿出他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看上面有没有写明同意转租,或者直接征得原房东的同意后再签合同。
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信息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
住房的具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等。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6、住房修缮责任。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8、转租的约定。
9、违约责任。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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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和店长吵架可以开除吗?
[律师回复] 对于员工和店长吵架可以开除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第一、辞职时员工按照劳动法规定正常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工资正常结算,对以后的录用没有影响。
第二,自离是劳动者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方式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可以照常结算单会承担责任。对以后的工作会有一定的影响,如公司做背景调查时。
第三,辞退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在员工没有严重违规的情况下是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
自离分析如下:

1、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只要付出劳动,单位就要支付劳动报酬,虽然是自离,但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结算工资;
  
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应当提前提出辞职并交接好工作,如果违反劳动法不辞而别给单位造成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4、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 (修正)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辞退分析:《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饭店有权利不让员工离职吗
[律师回复] 对于饭店有权利不让员工离职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饭店一般是没有权利不让消费者自带酒水的,不让消费者自带酒水是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因为店长看员工不顺眼,老板就开除员工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当事人违法违规,或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单位在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理由开除员工的,应该公平合理有理有据,不能随意,当事人如果觉得不合理,应该给予申诉的机会。
至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要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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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店长口头辞退员工代不代表公司行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店长口头辞退员工代不代表公司行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店长无权辞退员工,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非某个门店。店长只是用人单位某个门店的负责人,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利,但可以向上级反映,经具有人事处分权的领导或者会议研究批准,由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经用人单位批准辞退的,可以委托店长通知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无论是店长还是用人单位,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应当继续出勤,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防止用人单位否认口头辞退存在,反诬劳动者旷工,把违法辞退变成合法,把应当获得补偿变成无补偿。用人单位不出具证明的,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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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长有权利辞退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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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店长员工给我发红包要了算违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我是店长员工给我发红包要了算违法吗问题解答如下,   要看事情的本质,表面上都是收受红包,有的,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有的,则是隐藏的行贿。在职场中,收受下级之礼是禁忌,其实也是给自己挖坑,必为将来管理带来难题。长此以往,心无忌惮,将来累计数额计算,可能就要触犯刑律了。  
一、互联网时代,行为方式也不同于过去,利用微信功能发红包,已经十分普遍。  
二、过年过节,同事之间,发个红包,以示祝贺,人之常情,实在也是无可厚非。  
三、所谓红包,一般是随意而发,为了热闹,大家一起来抢,过节过节图个热闹。  
四、定向性红包,就是送礼,小小意思,未尝不可,但收受下级之礼,职场避讳。  
五、以发红包之名,数额超出常规,有来无往,其本质就是行贿,实为大忌。  
1、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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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长有没有权利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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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长有没有权利开除员工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店长有没有权利开除员工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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