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主妇误工费会被法律执行吗
所谓交通事故误工费,乃指受害者因受到交通事故的侵害,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职业活动,进而承受的经济上的损失。
在此期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康复至具备劳动能力为止的这段时间内,具体的期限以医院所开具的诊断证明为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家庭主妇误工费的赔偿具有必要性吗
我们应该明确认识到,依据现行司法规定,误工损失理所当然地应予赔偿。
所谓误工费用,即为赔偿义务方对补偿请求权人支付给受损害患方,关于其在遭受伤害至康复全过程中,由于无法参与日常劳动,而实际产生的经济收入下降部分进行赔偿的费用。
接着,对于误工费用赔偿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误工费用赔偿金额=误工收入(人民币/月)×误工时间。
对于具备固定收入来源的赔偿义务方而言,其应据实承担受害者相应的误工费用损失。
若不具有稳定固定收入,受害者需提供其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状况信息,此时误工费用=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年均收入水平(天/元);
若受害者无法证明自身近3年年均收入状况时(标准化标准),误工费用则等于误工时间(天)×相似或相邻行业的去年员工年均工资(天/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家庭主妇误工费会被法律执行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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