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约定为省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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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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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工作场所不宜全国扩张,应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平正义、合理商议和诚信互信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双方应严格履行义务。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和签订书面合同至关重要,未签者应在一个月内补签。已签劳动合同自雇佣日起生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亦需按程序妥善处理。
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约定为省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约定为省可以吗

一般来说,不建议将工作场所扩张至全国范围内。

我们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正义、合理商议以及诚信互信等基本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被依法裁决的合同具备着无可争议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责任严格履行并承担各自依据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以及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显得尤为关键。

如果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但是还未签署书面合同的话,那么应当在雇佣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协议的补充签署。

倘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雇佣前就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可以从雇佣之日起开始计算,确认劳动关系正式生效。

对于因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而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样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什么

调整后的劳动合同应包含如下重要条款:

首先,应明确列出用人单位的全名、注册地址以及其合法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员的姓名;

其次是关于劳动者个人信息的要素,包括姓名、具体居住地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可被认定为有效身份证明的文件编号;

接着定义劳动合同的有效期;

再者是详细规定员工的工作职责、工作场所,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公平保障;

随后是关于工作时间、休息日及带薪假期的规定;

再然后涉及到工资待遇、社会福利、保险费用等;

最后,针对工作环境、安全保护措施以及职业风险防护,都应有明确且完整的描述。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还有必要对劳动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约定为省可以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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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约收购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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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地有那些优点?
[律师回复]
一、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二、要切实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科学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
三、要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四、要尽快出台新修订的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城市规划控制标准,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
五、要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六、要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七、要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
八、要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九、要鼓励开发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的国家级开发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十、要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十
一、要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缩短开发周期,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十
二、要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督促及时开发利用,形成有效供给。十
三、要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拟定出让地块的产业类型、项目建议、规划条件、环保要求等工业用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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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优化住宅用地结构,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十
六、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指导、督促编制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划定村镇发展和撤并复垦范围。十
七、要鼓励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十
八、要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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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订了合同,但现在公司说我违约了,要我负责任,我想知道一般违约责任有哪些特点,求越详细越好。
[律师回复] 关于违约责任有哪些特点,具体如下:
一、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依据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二、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对相对方承担的责任
  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是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承担的责任
  
首先,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的责任。
  
其次,违约责任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为条件。
  
四、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
  其
一,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故具有补偿性质。
  其
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五、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不是人身责任。
  违约责任可以约定(如约定违约金、约定定金),也可以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如支付赔偿金、强制实际履行等)。
  
六、违约责任有一定的选择性。
  违约相对人可以选择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比如说违约人违反约定没有完成合同义务,相对人可以在损害赔偿和违约金中选择一项要求违约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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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实际工作地点与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不同时,需要跟员工进行协商,双方签署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如果单位私自变更工作地点,并未通知员工,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原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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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写省内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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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之前问我违约金的起止算点是多少,我当时没有回答上来。所以含糊其辞,就想了解一下这个问题的相关解答。
[律师回复] 逾期交付定作物,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其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再是赔付违约金,在此情况下。
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而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这段时间利益应归于义务人。
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适用法定违约金,而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所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逾期交货的,再如,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当事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
(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而是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责任,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是否承担、如何承担由此确定,《如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每逾期一天,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
期间一般很短,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供方不能交货的,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
此时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的不再是违约责任,而是法定的迟延履行责任。
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包括赔付违约金,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 相关法律知识: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不应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一旦对当事人的争议作出生效裁决,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至于一些判决书中给当事人指定的履行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行为已不再是违约的行为,由此可见,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以酬金计算的,属于提示、敦促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宽限期,其应承担的不再是违约责任,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
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一般来讲,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 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
以上就是对违约金的起止算点问题的相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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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只写到省合法吗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仅标注至省级,这种做法存在法律瑕疵。工作地点应明确具体,而非简单笼统地描述为“省内”。此外,劳动合同还应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密、保险和福利等关键条款,双方应深入协商并达成相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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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浙江省杭州市工伤申报地点在那里?我的一个朋友因为工伤住院了,需要做工伤鉴定。
[律师回复]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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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以及全市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职业康复政策;按工伤认定管辖规定,承担规定管辖的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并对区、县(市)工伤认定工作进行指导;指导全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以及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拟订全市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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