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婚能不能谁也不跟
倘若父母在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时选择离婚,那么他们的孩子便拥有自主选择权,既可以选择跟随父亲生活,也可以选择跟随母亲生活,甚至可以独立生活。
无论如何,当父母选择离婚的那一刻起,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将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终结而消失无踪。
在离婚之后,无论孩子是由父亲还是母亲亲自身抚养长大,他(她)仍然享有作为父母双方子女的身份地位。
同样地,即使在离婚之后,父母对其子女仍然具有抚养和教育的合法权益以及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孩子尚处于哺乳期阶段,那么法律规定应当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主导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父母离婚能否分割子女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父母选择结束这段婚姻关系时,其所涉及之财产分割是不能触及到子女已拥有或未来可能拥有之财产。
从法律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虽然财产最初的确立和占有是源于父母双方,但只要父亲将财产转移登记至子女名下之后,则该财产的所有权便相应地移转到了子女手中,换句话说,此时财产的所有权已经不再属于原先决定离婚的父母任何一方。
同样地,父母离婚之后也无法对他们原本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因为这些财产仅涉及到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然而,如果财产是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话,这里存在一个法定监护人的角色,该监护人负责代表并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而一旦离婚的父母试图分割这些财产,这样的行为无疑会侵害到未成年人的利益,因此在法律层面上这种做法也是被禁止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离婚能不能谁也不跟”,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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