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按照合同约定薪资的80%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合法合规的行为;
然而若以试用阶段工资的80%作为基数进行缴纳,便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
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试用期间,劳动者的薪资不应低于所在企业同类型岗位最低档次的薪资水平,亦或等于或高于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应薪资的百分之八十,而且还必须确保其薪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试用期工资不可以只按最低标准支付吗
试用期期间的薪资待遇不应仅仅依照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支付,这涉及到我国一项重要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保证准则。
换言之,最低工资标准是针对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滑且确实没有正常货币支付能力的雇佣单位(即连续超过三个月未能按照常规方式发放工资)给予其员工的最少劳动薪酬。
然而,对于具有付款能力的用人单位而言,则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绝对不可以将最低工资视为正常支付标准。
同样地,劳动者试用期内所应获得的薪资待遇也不可低于所在公司同类岗位中较低的档次工资或者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百分之八十的工资标准,并且还须遵循用人单位所在地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工资80%是不是社保也按这个基数交”,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