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后颅脑损伤什么时候开始鉴定
通常情况下,患者需在医疗阶段结束之日起三十天内提出伤残鉴定的申请。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若其伤情导致残疾,则需在康复完毕,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是法院的许可之后,方可进行伤残等级判定。
在这个过程中,法医或仲裁人员会视情况需要对患者做进一步的身体检查和评估。
倘若经过初步评估,发现相关的材料不够充分且尚未达到适合评估的时间节点,那么申请将不会被接受。
因此,我们建议对于出现骨折以及轻度至中等程度颅脑损伤的患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三个月以上开始申请评估;
而对于出现重度颅脑损伤的患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六个月以上再行申请。
当然,如果您选择自行进行鉴定,但对方对此结果表示质疑,并诉诸法律程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还需要再次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二、交通事故后一人重伤会判刑吗
交通运输肇事致使一名以上人员受到严重伤害,并且承担起该起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将被认定犯有交通运输肇事罪,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一)在饮酒或吸食毒品之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二)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而擅自驾驶机动车的情况;
(三)在明知道所驾车辆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械部件失效的情况下坚持继续行驶的行为;
(四)明了所驾车辆属于无牌照或者已经报废车型仍持续驾驶的行为;
(五)存在严重超载驾驶行为的情况;
(六)为了逃脱法律制裁而故意逃离发生事故地点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后颅脑损伤什么时候开始鉴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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