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怎么办
关于劳动合同期满之后不再续订之情形下所应获得之补偿方法有如下三种:
首先,倘若雇主方面主动提出终止合同时,需向员工支付相应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一个月的薪资待遇作为额外补偿;
其次,若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缘故,导致雇主无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需向员工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并同时支付两个月的薪资待遇;
最后,若雇主在原有劳动条件基础上进行了降级处理,从而导致合同无法续订,那么员工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不续签劳动合同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当劳动合同时限届满而未能续签时,有关的劳动合同关系便自动终结,这一情况通常被视作非自愿性失业。
在这种情况下,若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当事人便可申领失业救济金:
第一,其在失业之前所在的用人单位及其个人需已依法足额缴纳了至少一年的失业保险费用;
第二,当事人须已完成相关的失业登记程序,且目前具有明确的求职意向。
据我国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只要参与失业保险计划并缴款满一年,且非由于个体自身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终止,或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并表明具有职业追求的人员,均有资格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此外,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里的第十三条规定来解释,所谓的“非基于个体本意的失业”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现象;
其次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再者便是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被用人单位除名、开除的行为;
董事会决议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是当事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收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非个体意志所能决定的失业状况。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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