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谈恋爱作为罚款的理由,那么这无疑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同时,企业并没有权力对员工进行罚款,但是可以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来进行绩效工资的扣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时,需要等到所有当事人都签署名字、加盖公章或按下手印,这时才能算作合同真正成立。
在此之前,即使一方当事人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合同义务,并且另一方当事人对此表示认可,但只要尚未签署名字、加盖公章或按下手印,就不能视为合同已经成立。
此外,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某些类型的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订,而当事人却未能遵守此项规定,但只要其中一方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合同义务,并且另一方当事人对此表示认可,那么这个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没有签合同的劳动纠纷该怎么处理
对于缺乏书面合同规范的劳动纠纷问题,解决方案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劳动者未能与用人单位共同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宣告结束劳动关系,但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然而,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其在此期间内所付出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其次,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长已经超过了一个月并且不足一年,且用人单位仍然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不仅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更严重的是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此时,用人单位除了需要按照标准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于正常工资的赔偿金以外,还应当与劳动者重新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能够确凿证明是由于劳动者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拒不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考虑单方面宣布终止劳动关系,同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给劳动者。
再者,如果用人单位自雇佣开始满一年后,仍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于正常工资的赔偿金,并被视作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情况下也同样需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签合同之前和店里员工谈恋爱扣钱可以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