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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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伙企业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满足四项条件:一,股东数量需符合法规要求;二,股东需按章程规定出资;三,共同制定符合实际的公司章程;四,拥有独立名称、固定办公场所及符合运营需求的组织架构。满足这些条件,合伙企业方可顺利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企业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吗

一、合伙企业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合资经营企业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所需达到的具体指标,请您务必了解以下四个要点:

首先,作为公司的股东,其数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其次,所有股东必须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比例和金额进行认缴

第三,所有股东必须共同参与并制定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章程;

最后,公司需要拥有自己独特的名称以及固定的办公场所,同时还应建立起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需求的组织架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合伙企业可以解散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实行解散事宜:

首先,当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期限完毕后,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达成一致意见,确立不再继续延续该合作关系时;

其次,当合伙协议中明确载明的解散事由发生,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例如违反合伙协议导致严重后果等;

再者,当全体合伙人郑重做出书面决议,决定解散该合伙企业;

此外,若全体合伙人确认参与合伙经营的必须人数已达30天之久,仍未达到法定最低人数要求的,也可决定解散该企业;

第五,如果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合伙经营目的已经实现或难以再实现时;

第六,如果由于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受到严厉警告或因违规经营而被依法撤销;

最后七种情况便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严格规定认为有其他必要的解散理由。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伙企业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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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吗
合伙企业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满足四项条件:一,股东数量需符合法规要求;二,股东需按章程规定出资;三,共同制定符合实际的公司章程;四,拥有独立名称、固定办公场所及符合运营需求的组织架构。满足这些条件,合伙企业方可顺利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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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有合格的合伙人参与。就合伙人数而言,至少应有两个合伙人,单个公民是不能设立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但是,并不是一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作为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凡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31条、第49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有具体的出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调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的名称 合伙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之 一,应有自己的名称。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名称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区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名称经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便享有名称专用权。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的字样。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根据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如果欠缺则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 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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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吗
关于合伙企业是否有权投资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探讨依照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亦可由合伙企业来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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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帮助他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但不是合伙人能分红吗
[律师回复] 我是做信托基金管理的,一个朋友要我帮他设立基金类的有限合伙企业,并承诺:当企业设立成功之后,让我参与该基金企业的管理和利润分配,他说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用协议约定。
有律师说,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人,必须是出资人,也就是合伙人身份。我的问题是:如果在协议里,我仅以该合伙企业高级管理人的身份加入企业,不是合伙人,那么我能否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呢
我和他之间的这份协议应当怎么写,才能保证我中途不被他甩掉
我咨询过其它律师,对方说,我有两个选择,要么入伙成为合伙人,可以参与利润分配;要么与对方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协议成为企业高管,对工资进行约定。可是合伙企业的高管能在劳动用工合同里约定:参与利润分配么
另外:如果我以合伙企业发起人身份加入该企业,合伙协议是不是也需要其它合伙人的签字同意才有效仅跟他签订合伙协议也没有任何意义
律师回答:
1.有两个选择,要么入伙成为合伙人,可以参与利润分配;要么与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协议成为企业高管,对工资进行约定。
工资与利润分配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工资是你与单位的法律关系,利润分配是股东之间的关系。
2.如果我以合伙企业发起人身份加入该企业,合伙协议需要其它合伙人的签字同意才有效。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七条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合伙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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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他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但不是合伙人可以分红吗
[律师回复] 我是做信托基金管理的,一个朋友要我帮他设立基金类的有限合伙企业,并承诺:当企业设立成功之后,让我参与该基金企业的管理和利润分配,他说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用协议约定。
有律师说,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人,必须是出资人,也就是合伙人身份。我的问题是:如果在协议里,我仅以该合伙企业高级管理人的身份加入企业,不是合伙人,那么我能否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呢
我和他之间的这份协议应当怎么写,才能保证我中途不被他甩掉
我咨询过其它律师,对方说,我有两个选择,要么入伙成为合伙人,可以参与利润分配;要么与对方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协议成为企业高管,对工资进行约定。可是合伙企业的高管能在劳动用工合同里约定:参与利润分配么
另外:如果我以合伙企业发起人身份加入该企业,合伙协议是不是也需要其它合伙人的签字同意才有效仅跟他签订合伙协议也没有任何意义
律师回答:
1.有两个选择,要么入伙成为合伙人,可以参与利润分配;要么与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协议成为企业高管,对工资进行约定。
工资与利润分配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工资是你与单位的法律关系,利润分配是股东之间的关系。
2.如果我以合伙企业发起人身份加入该企业,合伙协议需要其它合伙人的签字同意才有效。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七条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合伙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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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股权投资如何缴税?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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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想和一个把兄弟一起创办一个合伙企业,但是又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请问:合伙企业法中有没有对合伙企业创办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设立合伙企业,依法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必须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合伙人的人数只有下限的要求,而没有上限的要求。无论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有何约定,但是各合伙人对外都必须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9条的规定,合伙人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只能是自然人,同时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合伙人不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经营的人如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警察也不能成为合伙人。
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1 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因此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合伙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合伙企业成立之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可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必须有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关于设立合伙企业和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必须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以劳务、技术等出资。若以劳务出资,则只能由合伙人协商确定出资的价值。
合伙人只能以其实际向合伙企业缴付的出资作为其出资份额,并据此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与《民法通则》规定的合伙略有不同。《民法通则》规定的合伙可以起字号,也可以不起字号,既可以有名称,也可以没有名称。而《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必须有名称,这是它取得注册登记的必备要件。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即法律禁止使用的名称不能作为合伙企业的名称,同时,合伙企业的名称不能有“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
我有一个朋友,他和她朋友想一起开一家公司,可是据说要设立登记申请书,想来咨询一下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如何书写?
[律师回复] 以下就是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的相关回答。申请登记项目   企业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大众百货商店   经营场所白云路97号   邮政编码510ⅩⅩⅩ联系电话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合伙人数2人执行人数1人   经营范围   及方式批发、零售:百货、工艺美术品。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出资额为3万元,其中:   张Ⅹ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5万元;   李Ⅹ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5万元。   从业人员数3人   全体合伙人签字:张ⅩⅩ李ⅩⅩ申请日期: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二、合伙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张ⅩⅩ李ⅩⅩ   被委托人:王ⅩⅩ   委托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事宜。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至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出示原件核对)   委托人签字:王ⅩⅩ被委托人签字:张ⅩⅩ李ⅩⅩ联系电话: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注:   
1、委托人是指:合伙企业的投资人。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三、全体合伙人名录和执行合伙人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名单   姓名性别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职业状况   张ⅩⅩ男东川路1号510ⅩⅩⅩⅩⅩⅩⅩⅩ44010ⅩⅩⅩⅩⅩ失业   李ⅩⅩ男东湖西路1号510ⅩⅩⅩⅩⅩⅩⅩⅩ44010ⅩⅩⅩⅩⅩ失业   执行合伙人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张ⅩⅩ   全体合伙人签字:张ⅩⅩ李ⅩⅩ   申请日期: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自谋出路,自主创业。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大众百货商店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白云路97号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百货、工艺美术品。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3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数额。   
(一)合伙人姓名:张ⅩⅩ;   合伙人住所:东川路1号;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数额人民币1.5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李ⅩⅩ;   合伙人住所:东湖西路1号;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数额人民币1.5万元。   
(三)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出资数额人民币万元。   合伙人于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前缴付出资。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张ⅩⅩ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1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合伙人签名:张ⅩⅩ身份证号码:44010ⅩⅩⅩⅩⅩⅩⅩ   合伙人签名:李ⅩⅩ身份证号码:44010ⅩⅩⅩⅩⅩⅩⅩ   合伙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ⅩⅩ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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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规定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规定有: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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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有合格的合伙人参与。就合伙人数而言,至少应有两个合伙人,单个公民是不能设立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但是,并不是一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作为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凡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31条、第49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有具体的出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调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的名称 合伙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之 一,应有自己的名称。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名称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区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名称经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便享有名称专用权。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的字样。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根据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如果欠缺则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 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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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要哪些条件
1、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3、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4、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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