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双倍工资赔偿问题,应从实际用人之日开始计算,直至满一整年后截止。
在这期间内若未能签署相关合同,用人单位需按月度为基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然而最高支付期限不能超过整个周期11个月之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订合同超过一年如何赔偿
关于未签署劳动合同时的赔偿事宜,具体处理方式将会因各种状况而异:
首先是关于劳动者未能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方面:
自用工之日开始的一个月之内,若劳动者未能遵从雇主的正式书面通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作为雇主,有权进行正式的书面通知以确认终止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在此过程中无需对该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但仍然需要依法向前述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相应薪酬。
接下来是关于雇主无法与其雇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首先,当劳动者在雇主处服务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整年时,如果雇主仍然无法与其雇员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雇主需承担的责任就不仅限于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作报酬,而且还需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若雇主在该雇员入职满一年后依旧未能与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雇主要对该雇员支付长达十一个月的双倍薪资,并且可以将此视为已经与该雇员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怎么计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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