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后续还会开庭吗
进入失信名单并不影响正常的法庭审判程序,但这仍然构成了他们应有的职责和义务。
失信名单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种是金融领域的失信名单;
另一种则是法院系统的失信名单。
当失信被执行者再次面临起诉时,他们所面临的情况将与初次起诉时没有任何区别,均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范畴。
在这种情况下,失信人员并不会受到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处罚,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相应的信用惩戒。
所谓失信被执行人,是指那些具备履行能力却未能按照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履行自身义务的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被限制高消费就是老赖了吗
受到高额消费限制的人并不必然为“老赖”,这一点需要明确指出。
然而,显而易见的是,所有“老赖”必定会遭受高额消费限制。
参考相关法律条款,当被执行人未能在执行通知书所指定的期限内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义务进行支付时,人民法院有权采取相应的限制消耗措施,定义为限制其进行超出基本生活或运营必需之外的各类消费活动。
对于那些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来说,人民法院理应对其采取相应的限制消耗措施。
所谓“老赖”,实际上即是指那些已经失去信用,且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责任义务之人。
他们在具备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却拒绝履行、甚至恶意抵制执行,这类行为被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并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约定的债务,同时又违反了限制消费令,那么人民法院就应该把他列为失信执行人,并进行相应的信用惩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后续还会开庭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