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我们需要查看相应的合同文本,以确定根据合同约定,是否应当对其予以支付。若在合同中未见相关规定,则我们不能对此类情况作出支付决定。必须指出的是,我们应在签订合同之前,仔细研读每项条款,以免因疏忽而陷入中介机构精心布置的陷阱,从而签署了对自身权益不利、权利与义务严重失衡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因为中介机构通常会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设定各种苛刻的违约条款。一旦您未能按合同履行义务,就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因此,在签订此类重要合同时,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审查,以规避合同陷阱,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租赁合同单方解除有效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因此获得法律效力。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在合同签署时出现了足以影响到合同最终达成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原有的合同目的无法达成;
在所有债务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期之前,合同签署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已明确向另一方表示或以其自身行为表明将不会履行其所应负主要义务;
当合同签署各方中的某一方由于各种原因而推迟了履行主要债务的时间,并且在经过应有的催告程序之后,在适当合理的期限内仍然未能按时履行时;
除以上列举之外,还必须符合与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标准,才能得以合法解除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赁合同面积与实际不符可以找中介赔偿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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