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户口有什么变化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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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其户口原则上会被注销。待服刑期满并持有监狱部门提供的证明后,方可回原籍地恢复户口。若已被逮捕关押,司法机构会在通知亲属的同时,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发出注销户口信息的通知。因此,服刑人员的户口状况在服刑期间会发生注销的变化,服刑期满后才有机会恢复户口。
服刑人员户口有什么变化吗

一、服刑人员户口有什么变化吗

对于因犯罪而被判处刑期并须执行监禁的人士而言,他们的户籍原则上会遭到注销,待其服刑期满,并由监狱部门提供相关证明之后,这些囚犯才有权回到原籍地履行户口落户(或称作恢复户口)的手续。

至于那些已经被逮捕关押的被告人,他们的户口将由负责逮捕的司法机构在通知被告人亲属的同时,也向被告人的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发出通知,要求注销该被告人的户口信息。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二、服刑人员怎么去办理结婚登记

(一)对于正在服刑期间的人员来说,他们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前往相关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申请;

同时,还需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若由于特殊原因的确无法出示正式身份证件的话,可以考虑寻求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二)当服刑人员有意与伴侣结婚时,他们需要递交一份经过字迹清晰签署姓名的结婚申请书提交至相关婚姻登记机构备案。

此外,他们需要再向所在监狱的管理机构提交一份书面形式的结婚申请报告。

(三)针对目前正在服刑中的人员而言,他们应该前往关押地或者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来完成结婚登记手续。

然而,为确保能够更加迅速以及顺畅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些人士需要与监禁监狱建立起良好有效的沟通渠道,以便于实现监狱方面及婚姻登记机构之间的默契合作,从而确保婚姻登记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服刑人员户口有什么变化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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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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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合伺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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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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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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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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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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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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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
(六)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
(七)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应按规定向对方做出赔偿。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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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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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公司章程有变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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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到厦门市打工,想咨询一下厦门市历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是否有变化?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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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对象
  2017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且于2018年以前被鉴定为一至六级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以及达到生活护理等级的工伤职工(包括在2017年1月1日以前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定期待遇的老工伤人员)。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68元;二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47元;三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27元;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06元。调整后一至四级伤残津贴保底金额分别为3115元、2942元、2769元、2596元。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五至六级伤残职工,其增发的伤残津贴为五级286元、六级245元。调整后五级伤残津贴保底金额为2423元,六级伤残津贴保底金额为2077元。
  1995年至今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随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幅度低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幅度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0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6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23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增加额按供养对象调整如下:
  
1.属配偶的,每人每月增加164元;
  
2.属其他亲属的,每人每月增加123元。
  以上供养对象同时属孤寡老人或孤儿的,在其增加标准基础上再提高10%计发。
  
三、调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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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我对厦门市历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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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至15元,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夫妻双方均有用工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一半;父母离异的,由子女跟随的一方用工单位全额发给;一方是农民或者没有用工单位或者死亡的,由另一方用工单位全额发给;夫妻双方均是农民或者无用工单位的城市居民,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发给;
(二)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或者由所在单位给予与之相当的一次性补助;
(三)本条例实施后,未执行本条第
(二)项规定的,从领证之月起,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单位已为全体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的,应当为领证的职工增交一定比例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四)农民、城市居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给予照顾;第四十二条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除享受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待遇外,还享受下列待遇:
(一)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优惠;
(二)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
(三)在调整自留地、自留山时给予照顾,分配集体收益时,增加一人份的份额;
(四)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以对独生子女学生减免杂费;
(五)对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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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托管范围: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区域内的绿化托管。  
二、托管服务期限:_________  本协议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期内,乙方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解除与乙方合同。  
三、服务确认方式  乙方按双方认可的托管区域内进行绿化维护,其中包括抗旱、打草、防病治虫、树木、绿缡的修剪等。  如需绿化种植,甲方需另付花卉苗木费;防病治虫的农药购置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四、结算方式及时间  
1、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元托管费,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一降低或提高绿化托管费。  
2、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以转帐支票方式结算。  
五、双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双方认可的绿化区域提供绿化日常维护,保证月月有花、天天有绿、保证相关办公场所和重要会议、接待室的花卉摆放。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停车场所及相应的水源。  
3、维护期内甲方绿地和现有的花卉不得有损坏,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发生天灾、人为损坏及自然死亡的树木花卉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如乙方在为甲方工作中,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由此出现的的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托管、租摆价格  如甲方需租摆花卉,乙方可提供服务选择。经双方认可月托管费_________元。此价已包含人工费及其它费用。甲方在此合同以外增加需求,双方另作协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  
九、本合同一式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任(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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