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建房是违法的行为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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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基本农田上建设建筑物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基本农田仅供农业种植使用,严禁用于兴建养殖场等建筑物。违反者需承担法律责任。基本农田保护区是特设保护区域,包括基本农田和少量其他土地。国家倡导利用废弃地等资源开展养殖活动,但养殖用地需按农用地管理。
基本农田建房是违法的行为吗

一、基本农田建房是违法的行为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基本农田仅供农业种植使用,因此严禁用于兴建养殖场。

若有人违反这一政策界限,擅自占用耕地用于建设养殖场,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地理学上,我们通常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定义为一个专门针对基本农田实施特别保护措施,并且经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符合法定程序所确立的特设保护区域。

一般来说,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其范围内除了基本农田之外,还可能存在少量的建设用地、废弃地以及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

自1988年以来,我国已经开始着手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并于1994年正式颁布施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从而初步构建起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

此外,县级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需求,将其纳入规划范畴,并切实保障养殖用地的落实。

同时,国家也积极倡导利用废弃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被充分利用的土地资源,开展大规模、高标准的畜禽养殖活动。

对于畜禽养殖用地,应按照农用地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明确生产设施用地以及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的具体要求。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应当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

国家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

二、基本农田养殖场强拆如何办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禁止在基本农田之上进行养殖场的建设,因此,对于那些违反此项规定而擅自搭建的养殖场,原本就应该立即予以拆除。

如若搭建者未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自行拆除,政府部门有权依法实施强制拆迁行为。

然而在此之前,必须严格遵循一系列法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取证、当事人声明与诉辩、下达建筑物属性确认函件以及限期拆除通知书等等。

并且在此过程中,应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有充分的机会表达意见或提出申诉,同时遵守法定的争议解决期限。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基本农田建房是违法的行为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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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可以。
1、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2、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
3、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据此,如果你们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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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
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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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可以看出,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有密切联系: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样都是主要由耕地构成,都要实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一般都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绝大部分都属于基本农田。同时,二者又有区别:基本农田是地块概念,必须落实到具体地块,一般由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落实,划定到地块;基本农田保护区则是区域概念,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以基本农田为主,但并非都是基本农田,除了基本农田外,还可能有少量零星的一般耕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由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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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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