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期限是什么时候开始

最新修订 | 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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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举证期限从当事人接到法院传票时开始,这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定的。在案件审理的预备阶段,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各方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可协商确定具体时限,并请求法院批准。
举证期限是什么时候开始

一、举证期限是什么时候开始

当事人的举证期限自其接收法院传票之日起算,是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所明确的。

在案件审理的预备阶段,即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后,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各个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的具体时限,可由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请求人民法院批准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举证期限从何时开始算

在论述以及确认举证期限起始日期的问题时,我们应把重点放在答辩期的结束时刻(无论是在简易程序中还是在普通程序下,这个时间被默认设定为十五个自然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事实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法院应该在对案件的受理通知书和被告出庭通知书同时进行发放时,还需向当事人发布举证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需包括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則与具体要求、允许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特殊情形、人民法院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因逾期提供证据而产生法律效应的相关责任。

在举证责任上,当事人有权利自行协商并通过法院的审查后达成一致。

若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话,所指定的期限不得低于三十个自然日,并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的受理通知书和被告出庭通知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问题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举证期限是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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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是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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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举证期限届满指的是什么时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举证期限届满指的是什么时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举证期限届满指的是什么时候
举证期限,是指送达的《举证通知书》中规定的,当事人向提交证据的时间限制。举证期限届满,是指超过指定的,向提交证据的最后时间。
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的新规定:
一庭前准备阶段举证期限缩短
《解释》
第九十九条 人民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准许。
人民确定举证期限,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
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解释》规定人民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外,其他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旧规定。同时《解释》规定在缩短庭审前准备阶段指定的举证期限的同时,又给当事人提供了在之后提供反驳证据或补正证据的机会;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方式——简单规定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更符合民事诉讼实践要求。
二细化逾期举证后果
《解释》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可予支持。
新民诉法的规定放弃了刚性的“证据失权”规则,以要求当事人及时提出证据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辅之以法官的自由心证判断,来审视当事人逾期提出的证据是否可以进入审判。但未细化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下法官应当采取的不同处理方法和态度,也没有明确具体训诫的程度和罚款的数额,这有可能会引发关于司法尺度统一和公平性的新疑问。
《解释》根据新民诉法关于对逾期举证行为分层次、分情形予以处罚的规定,进一步做了细化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和一百零二条采取综合考虑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是否具有客观原因、是否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逾期提供证据、证据是否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因素,确定是否采纳逾期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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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限制消费制度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将信用惩戒的范围拓宽至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二是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应当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三是增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内容与力度,明确人民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3,限制其乘坐飞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明确对相关责任人员因私以个人财产进行的消费不予限制,限制其高消费以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二)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应当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修改后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该司法解释实施以来、主要负责人。对失信恶意更高的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全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此次司法解释修改对此项内容予以明确,有利于两个司法解释在适用上的衔接、实际控制人四类责任人员实施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产生活空间,对被执行人一些非高消费行为依法也应当予以限制:
(一)明确将信用惩戒的范围拓宽至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原“限制高消费规定”对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的限制,除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品以外的财产,人民均有权采取执行措施。作为信用惩戒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大惩戒力度,明确规定,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取得了积极2015年7月20日最高院修订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主要涉及以下三方面、旧限制消费规定的大致内容2010年、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的限制。2、加大对单位被执行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限制力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设置了权利救济程序,单位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明确禁止其法定代表人,执行查证属实的。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其可向执行提出申请。但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该解释部分规定需要进行及时修改。
二、新限制消费规定的内容此次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旅游。
(三)增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内容与力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据此,此次修改首先将原司法解释名称修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人民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和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是人民对具有不同拒不履行情节的被执行人依法可以采取的两种不同制裁手段。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恶意更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的规定,应当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各种方式的信用惩戒。
一、明显的效果、在严格限制的基础上,侧重于对各种大肆挥霍、奢侈消费行为的限制,防止被执行人财产的不当减少。但因不同地区收入水平及被执行人情况的不同致使“高消费”的标准难以统一界定、增加对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1,拓宽了限制消费措施的范围。并对主文中涉及“高消费”的内容全部作相应修改,最高人民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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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举证期限从答辩期结束之日(一般为15天)起算,法院在送达受理和应诉通知书时,应同时送达举证通知书,告知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期限(不少于30日)及逾期后果等。当事人也可协商并经法院认可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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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原始图丢失怎样再举证
[律师回复] 对于原始图丢失怎样再举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原始图丢失举证方法
收到盗图提醒之后,大家要去查投诉详情,看对方投诉的图是什么样的,再看店里哪一张图被对方投诉了。那么如何举证,首先准备任意一张相机实拍图,和店里被投诉的这张图。
再用像素调整器将重新调整大小,一般会放大到几兆大小;最后用编辑软件,把我们之前准备的相机图的信息导入到已经调整好大小的图里,另存为,这时候已经还原成了原图,右键查看详情,此时里已经有了原图应该有的详细信息。
根据举证凭证要求提交对应材料,点此查看具体凭证要求,若未在使用投诉图,可以提交自己的原始拍摄图进行举证;若使用过投诉图,请根据来源提交材料,包括不仅限于以下:
1、来源于自己拍摄,可以提供原始拍摄图(相机原片)、交易合同、拍摄花絮等证据,可以出示
2、来源于厂家或者供应商,可以提供厂家或供应商给的或授权使用的证明材料等
3、投诉方用的是官网图或者从网上下载的,可以提供官网地址或的网址。
盗图申诉技巧
(1)在你收到被投诉盗图的时候可以先去去找你的上家,因为很可能这个投诉的人就是这位上家,我们见过一些掌柜可能和上家就是一言不合的情况下,上家就对他发出投诉了,作为普通的掌柜也是没有办法看到是谁投诉的,所以这个时候你还去找他,那么人家就非常得意了。就算不是他发起的投诉也可以问问他有没有原图或者帮你申诉哦
(2)在我们宝贝有盗用申诉的情况下,最好就就不要在同一根网线上面开设第二个店铺,虽然这个只不过是很小的细节,同时也没有几个人觉得有问题,但是我们的技术员通过多次的测试和研究,得出这个正常的结论,所以在这里还是提醒各位不要犯这个淘宝申诉错误哦。
我们试过在盗用申诉期间有掌柜不相信非要开设第二家店铺的时候,经过我们的劝说还是不相信,最后就让她自己拿主意,开设店铺了,但是最后却是处理盗图申诉失败收场,所以有些时候自己不懂没有关系,我们可以听取有经验的人分析这个淘宝盗图处理的技巧。
(3)另外比较少见的一个情况,那就是在盗用申诉的时候,有可能工作人员会把宝贝标题改为这个数字形式,因为这种情况也是少有的,但是我们还是说建议掌柜们不要擅自去修改,不然最后可能导致损失惨重,其实你只需要开好子账号发给专业处理盗图申诉的技术人员,把你当前的盗用申诉情况告知技术员,让他们来给你做一个淘宝盗图判断,那样更加高效率,毕竟他们对这个淘宝盗图技巧还是相当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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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举证期限起始是什么时候?
一般不得少于十五日。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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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民事举证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事举证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
4、由人民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三、证据交换的时限规定
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人民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指定。人民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4、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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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第一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这是举证期限的延长的必备条件。
所谓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指当事人及其律师因客观的、无法克服的困难,不能在确定的举证期限内收集和向提交证据。其困难可能是证人外出尚没有找到,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尚需时间,也可能是有关部门不予配合,对方当事人的阻碍等。如属有关部门不予配合,对方当事人的阻碍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依据《民诉法》和《证据规则》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包括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材料等情形。无论如何,当事人须在举证期限延长申请书中详细载明,适当时并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出延期举证之申请,此谓举证期限的延长的形式要件。
否则,视为当事人同意先前指定的举证期限,超过举证期限未申请期限的延长,亦未提供证据的,视为当事人放弃举证,其法律后果为证据失权。
延长举证期限法律规定
《解释》
第九十四条
第二款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
第九十八条
第一款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解释》对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申请证据保全、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做了改变,上述规定相比此前的规定改变了以往司法实践中申请调查收集证据、证据保全、证人出庭作证的提出期限不同的情形,更加符合民事诉讼实践要求。
举证期限过了如何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举证期限过了怎么办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不再组织质证。
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说明情况,以期得到的延期举证批准。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
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
4、由人民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15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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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算
举证期限自答辩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但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实施。法院确定举证期限时,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个自然日; 第二审涉及新证据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个自然日。这一规定确保了诉讼的公正与效率,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足够的举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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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简易程序举证期限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事简易程序举证期限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简易程序举证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举证期限只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不受该规定中30日的限制。简易程序是审理简单民事案件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因此,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不能过长,否则,会影响结案期限。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要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难易程度来确定,一般根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来确定案件的举证期限。
一、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可征求被告的意见,是否需要15天答辩期?如果被告明确表示需要15天答辩期或不明确表示不要15天答辩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做到从程序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是先取证后,有充分的调查取证时间,原告的举证期限的权益是得到保护的。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后,被告才开始调查取证,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当然要限制被告的举证期限。具体的举证期限可由以下几种方式来确定:
1、由原、被告双方协商确定。原、被告双方协商确定的举证期限,必须要得到的认可,否则,其协议的举证期限无效。因为当事人协议的举证期限过长,会影响的办案期限,一般限制在在30日以内。
2、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不成,达不成协议,可由指定举证期限,时间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内。
二、如果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其举证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的期限必须在15日之内;如果协商不成,或达不成协议,可由指定举证期限。指定举证期限应征求被告的意见来确定举证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内。
三、双方当事人一起到要求解决纠纷的,原告对其主张有主要证据,被告承认的,且被告同意口头答辩,不需要举证期限的,可以不再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直接开庭审理,作出调解或判决。
四、被告应诉后,在开庭前或开庭中提起反诉的,就反诉的诉讼请求应征求原告的意见,是否需要答辩期或举证期限,如果不需要,可直接把本诉和反诉一并审理;如果需要答辩期,可先审理本诉,答辩期或举证期限届满后,再审理反诉。反诉的举证期限可根据上述
一、二种情况来确定。
五、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就增加变更的诉讼请求,法庭也应征求被告的意见,是否需要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如果被告明确表示不需要的,可与原诉同时审理;如果被告明确表示需要答辩期或举证期限的,那么可作如下两种方式处理:
1、如果原告只变更部分诉讼请求的,对变更的诉讼请求暂不审理,先审理未变更的诉讼请求所涉及到的内容,变更了的诉讼请求,等到被告答辩期满或举证期限届满时再行审理,最后一并作出调解或判决。其举证期限可根据前述
一、二种情况来确定。
2、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变更,应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等到被告答辩期满后,才开庭审理。
3、如果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庭就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征求被告的意见,是否需要答辩期或举证期限,如果不需要,就与原诉一起审理;如果需要答辩期,就等到答辩期满后,再行审理增加诉讼请求的内容,最后一并作出调解或判决。上述三种情况的举证期限可根据前述
一、二种来确定。
六、在确定原、被告的举证期限时,最好把原、被告的举证期限确定在同一天届满,同一天向法庭提交证据,以免被告查阅,特别是复印原告提交的证据,投机取巧,造成对原告的不公平。在送达应诉通知书时,只需向被告送达原告主要证据的证据清单,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原、被告双方均不得阅卷,使原、被告双方在收集证据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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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开始时间由谁举证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入职时间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特别是在涉及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合同、降薪及计算工作年限等争议时。为确保劳动关系合法公正,用人单位需建立职工名册制度,详细记录包括入职时间在内的劳动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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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司法解释规定民事普通程序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
《解释》
第九十九条 人民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准许。
人民确定举证期限,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
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解释》规定人民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外,其他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旧规定。同时《解释》规定在缩短庭审前准备阶段指定的举证期限的同时,又给当事人提供了在之后提供反驳证据或补正证据的机会;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方式——简单规定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更符合民事诉讼实践要求。
二细化逾期举证后果
《解释》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可予支持。
新民诉法的规定放弃了刚性的“证据失权”规则,以要求当事人及时提出证据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辅之以法官的自由心证判断,来审视当事人逾期提出的证据是否可以进入审判。但未细化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下法官应当采取的不同处理方法和态度,也没有明确具体训诫的程度和罚款的数额,这有可能会引发关于司法尺度统一和公平性的新疑问。
《解释》根据新民诉法关于对逾期举证行为分层次、分情形予以处罚的规定,进一步做了细化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和一百零二条采取综合考虑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是否具有客观原因、是否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逾期提供证据、证据是否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因素,确定是否采纳逾期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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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什么时候开始休
[律师回复] 对于婚假什么时候开始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婚假一般需要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可以休,从给单位请假后开始算休婚假并不是领取结婚证之后立刻休,可以在领了结婚证之后的任意时间连续休,比如在举办酒席的时候不少公司给出的规定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一年内休完,需根据自己公司规定来看但要注意的是,婚假只能连续的休,不能拆分开休婚假可以和其他假期一起休吗婚假是可以和其他节假日一起休的,但是在请假的时候要注意一下时间,如果请假时间不对的话,婚假中会包含节假日、公休日,那么婚假是不顺延的,这样的话在休假的总天数上就会减少也就是说,如果婚假为10天,在国庆假前2天开始请假,那么只能休到10月9日,即节假日包含于婚假中了,所以,在遇到节假日时,婚假可适当提前请,或者在节假日后请婚假有效期国家法律上并没有对婚假有效期进行规定,一般公司或单位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出一些相关的守则,有的为领取结婚证三个月内休完,有的为半年,有的为一年,每一个单位制定的有效期限并不是统一的婚假国家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取保候审是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取保候审是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最快多长时间结案是不确定的,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案件办理情况来决定,但在一般情况下,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判决,要经五到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有最长时间的限制,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另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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